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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中国法理学的建设;研讨会成功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1-04 18:34  点击:3440
和谐社会与中国法理学的建设"研讨会成功举行
  为了庆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5周年,以"和谐社会与中国法理学的建设"为主题的法理学分论坛于12月30日下午2:00-5:30在新启用的明德法学楼708室顺利举行。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理论坛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共同举办,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主题报告阶段,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挂帅的《中国法制发展报告(1979-2004)》课题组做主题报告;第二阶段是专家评议阶段,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作翔教授和中央党校政法部卓泽渊教授对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第三阶段是自由发言阶段,出席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进行了提问和发言。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主持,来自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数十名专家学者出席了论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生也参加了论坛。
  朱景文教授在主题报告中对"中国法制发展报告"的研究框架和主要结论作了介绍。朱景文教授主持的课题组为了用数字说明问题、描述和分析中国法制发展的实况,设计了一个宏大的研究框架,主要分为立法、法律实施、法学教育和研究三个部分,内容涉及数十个子课题。朱景文教授的结论是,1979年--2004年,中国法制发展呈现法制化、专业化和不平衡性三大主要趋势:法制化主要表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律、越来越多的诉讼、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者和越来越多的法学院;专业化主要表现在立法者和法律职业中越来越高的受教育程度;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的法制发展处于不同水平。数字是可以说话的,通过数字的描述,朱景文教授也敏锐地发现了一些似乎悖于常理而又真实的法律现象。接下来,中央党校政法部王立峰博士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冉井富博士分别就全国人大立法发展情况和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发展情况作了进一步的报告。
  评议阶段,评议人对朱景文教授主持的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给予了高度肯定,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作翔教授认为,该报告气势宏大,时间跨度很大,体现了法理学研究主题和方向的实证化和中国化的努力和功底,但也存在材料不全的问题,个别结论也需进一步推敲。中央党校政法部卓泽渊教授认为,该报告方法独特,指标和方法较为全面,分析颇为贴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取1979年-2004年作为分析对象的理由没有界定,三大趋势的结论与其说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不如说是对现状的总结,数量可以计算但是质量无法仅仅通过数量进行评估,另,分析指标似有遗漏。
  自由发言阶段,发言人对报告的开创性和启发性意义、全景式和实证式特色以及朱景文教授严谨的学术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坦陈,并对报告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具体的建设性意见。中央党校张恒山教授、林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健教授、朱力宇教授都先后发言。
  朱景文教授非常感谢大家的发言,表示诸位教授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将有利于课题报告的进一步完善。论坛在热烈争鸣、真诚友好和开放包容的气氛中结束。(周望/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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