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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政治文明:东方和西方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10-15 12:01  点击:3529

毛寿龙 译


二十世纪,与东西方文明密切相关的巨型帝国都崩溃了,我们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十九世纪,西班牙帝国消亡了。本世纪一二十年代,中华帝国、俄罗斯帝国、土耳其帝国、日尔曼帝国和奥匈帝国,至少从其传统形式来看,也崩溃了。十七世纪崛起的荷兰帝国,以及十九世纪崛起的大英帝国和法兰西帝国,都试图把共和传统与建立帝国的冲动结合在一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尔曼人和日本人妄图复兴巨型帝国,为了抗击日尔曼人和日本人的挑战,大英帝国和法兰西帝国也在大战中衰落了。


二十世纪的革命浪潮企图依靠专制原则来解放全世界的被压迫者,它们均具有强烈的帝国色彩。苏联瓦解了。事实也表明,隐蔽的美帝国主义体制也没有什么生命力。所有依靠一元化的终极至高权威的体制,其指导思想均是统治理论。巨型专制体制能否完成自身的改革,人们还要拭目。


最近五千年来,人类文明的崛起与建立帝国的冲动密切相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了一个根本性的范式挑战:没有专制制度和帝国欲望的驱动,人类文明能否维持下去,并取得普遍的巨大成功?要回答这一问题,就要求对巨型专制政府管理(governance)体制在维持人类社会法律关系模式方面的效力作批判性的诊断估价。我的结论是,巨型专制制度必然失败。但民主制度并非高枕无忧。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由于贸易和电子通讯,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日益具有全球的性质。那么,在未来几十年里,我们在何处着手为秩序的构造奠基呢?我的回答是,我们必须从我们各自文明的基本思想渊源入手。我们必须首先从基础着手,然后再往高处发展,而不是先高后低。人类社会相互之间要想更多的互补,我们就必须理解各自文明的共同特征,因为这可以作为我们的共同基础。同时,我们必须深化理解不同文明的独特之处,因为这样才可以通过学习自己的以及他人的经验来发展各自的文明。


专制官僚体制的失败


大约二十年前,我在《美国行政管理的思想危机》一书中,运用赫伯特·西蒙的对传统管理理论的挑战、戈登·图洛克的官僚制理论、詹姆斯·布坎南和戈登·图洛克的宪法选择理论,提出了以下观点:在官僚结构中依靠与政府的专制控制体制联系在一起的统一命令的观念容易导致严重的制度失败。而且我还认为,与高度联邦化的政府管理的多中心联系在一起的民主行政体制为构造新的行政体制提供了一种可替代的方案。这一方案与民主政府管理的原则是一致的,而且与一个有别于商业性市场经济的开放的竞争性公共经济也是一致的。同时,由于有联邦政府能够确定和解决美国社会的所有问题这一臆断作祟,在美国公共行政体制中,总统专制统治的水平得到了持续的增长。美国总统专制体制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且还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了。思想危机已经深化为严重的道德和文化危机,这使得美国文明本身处于危险之中。


我自己对美国公共行政的研究心得在运用到其他地区的人类经验时需要严格的检验。来自世界各地的许多分析和评论都持支持的态度。杨泰顺在《帝制中国的产权和宪制秩序》的博士论文中揭示了与王朝兴衰相关的长期的结构问题,也揭示了中国人民设计制度安排抵制帝国专制统治侵害的智慧。约翰·达迪斯的《儒教与专制制度》一书则解释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运用帝国权力的心得体会。明太祖在其统治晚期,用渔夫撒网的比喻说出了他的心得。如果他紧握控制网的绳索,那么他就成了一个独裁者。如果放松控制网的绳索,那么腐败就会盛行。这一比喻与安东尼·卡明斯基最近对苏维埃公共行政失败的研究不谋而合。致力于俄罗斯社会转型的党国(partisan state)只能依赖恐怖手段来维持其势头。当恐怖统治松懈时,大规模的腐败就盛行了。卡明斯基的结论是,如果不彻底重构其政府管理体制,苏维埃体制不可能获得改革能力。阿拉伯的伊本·卡尔顿(Ibn Khaldun)在十四世纪写作了有关其历史哲学的《导论》一书,他也得出了类似的涉及阿拉伯文明的结论。阿莫斯·索耶的《专制制度在利比利亚的降生》和詹姆斯·温施和德利·奥洛伍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失败》则描述了发生在非洲的类似事情;布赖恩·洛夫曼在《独裁宪法》一书中则讲述了拉丁美洲的事情。


学识渊博的人类文明学者马克斯·韦伯把具有官僚行政体制的“独裁”政府管理体制看作是西方文明中“法律理性”的基础。不幸的是,他关于“充分发展的”理想类型的评论给我们留下了奇怪的反常现象。单个官僚觉得自己“被锁定”在“完全固定的进程上”。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官僚专家同样可以让其“主子”靠边站,不管这个“主子”是国王、议会,或者民选的总统,都不能改变事态的进程。这样的体制大概不可能在其自身的参照框架内得以改革。有限管理幅度的原则必然意味着信息和控制方面的相应损失。韦伯提出的法律理性观念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让-雅克·卢梭式的悖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如果看一下孔子的《论语》,我们就会懂得在西方官僚制中的法律理性如何导致奴役而不是带来自由了。《论语·为政》有云:“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孔子优先注重的是道德秩序的性质,及其它对人的良心和相互信任,而不是法制。如果把公共行政看作这样一种体制,在其中法律条文和惩罚的威胁是行政理性的控制准则,那么有关人类行为意义方面的判断准则就必然会崩溃。正义的准则不能局限于法律理性。衡量所作出的决定和所采取的行为是否合理,共识和相互信任是必要的。也必须把涉及到意图(即要做什么)的因素和情境的结构考虑为更为宏大的意义和合法性问题的决定因素。狭隘地依赖重视惩罚的法律理性,其结果就是人们普遍地采取只遵守法律条文、寻找法律漏洞的策略,从而避免惩罚,对此就需要严格先前的法律,弥补漏洞,而这会使得法律更加严厉。如果所有人都把自己的事业发展限制在法律的范围之内,那么生活就会变得不可忍受。我们又碰到了明太祖的两难选择和卢梭式的悖论。


只有一个最高权力中心的巨型国家中的官僚理性,把每一项规则的统一应用假定为正义的根本准则。在大多数西方法律体系中,都制定了一套单一的、综合性的、统一的法典,这成了合理的法律秩序的本质特征。这一假定经不起严格的推敲。人们在各自互不相关的生活小环境中生活,这些小环境有着极大的多样性。山区的生活条件与大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生活条件大不相同。共同体之间的生产性互利关系取决于有规则的关系,它既反映各自所生活的世界的生态特征,又反映与各不相同的生活方式相关的文化纽带、能力和欲望。普遍性质和原则服从不同时空的巨大多样性,这是自然的特征,也是整个人类的特征。在这种环境中,单一的、综合性的、统一的和强制实施的法典是不可能的。


中国文明也碰到了类似的难题。儒家学说着重强调的是以礼教规则为背景的道德准则。在西方文明中,礼教规则相当于良好的礼节或者礼仪规则。西方礼仪概念主要与“上流社会”相关,人们称之为罗可可(Rococo)文化。相比之下,儒教文明中的礼教规则则首先与家庭和家族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然后再扩展到属于统治特权的等级体系,但又不失全面重视修养,即尊重学者身份,尊重各种各样的学识的和艺术的成就(道问学,尊德性)。仪式化的日常行为模式意味着,礼教规则反映了一个社会中强大的自组织能力,它通过不平等的而不是平等的原则使人际关系概念化,并使之有序化。与礼教规则相关的仪式的表达,伴随的是尊卑有序的礼仪。互利的条件源于在更为广泛的天人合一的修身条件下尊者对必要的相互尊重关系的认可。


在儒家学说中,以礼教规则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特别强调尊重传统和自组织能力的获得,这种自组织能力反映了家族中的等级关系,而这种等级关系则受到了修身习艺(以致为人师表)的节制。但是,礼教规则以及随之而来的先决条件总是易遭挑战。拒绝遵守礼教规则对儒家文明构成了根本的威胁。尽管儒家强调适当人伦道德,但与之冲突的另一派学说却强调法律问题,并强调通过暴力制裁来实施法律。反映在礼的关系中的礼教规则,得到了一系列的依赖暴力强制工具的法律关系的补充。


法律关系表现在约束帝国各级官员行为的规则中,这些规则具体说明了帝国权威在地方环境下运用的期限和条件。它的重点在于运用暴力去强制那些公然违犯礼教规则的人,使之遵守良好行为的标准,从而实现充分的“修养”。法律关系的实施强化了先前为强调修养所淡化了的传统;但是暴力的“修养”特征引起了一个严重的反常。虽然东方和西方之间的人际关系模式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两者在把合法性标准运用于法律实践时都有着同样的根本性的紧张。这些根本性的紧张反映在明太祖的两难选择和卢梭的悖论之中。这些紧张激起了欺人、自欺和机会主义的强烈动机。


对依靠官僚制行政原则的专制政权走向失败的揭示构成了一个分析起来难度很大的问题:我曾经认为人类文明的主要进展与建立帝国的冲动相关。这就要求我们依据组织的原则而不是统治的原则建立维护和发展人类文明的基础。在这一研究过程中,我设想利用基本的组织原则,这些原则与构造亚洲和西方文明中的自组织和自治能力的基本学说有关。一个自我组织的体制依赖于固定的组织原则;一个自治的体制有能力实施自我改革,能够逐渐实现规则性关系的制度变迁。这两个概念并不是同一回事情。自治体制更能适应变化。两者都更重视通过探索的逻辑,而不是通过命令和控制的逻辑来获得解决人类社会问题的能力。对制度失败的根源进行诊断性的评价,必须伴之以对其他替代可能性的分析。这是相互学习各自的学说和经验之道。


关于秩序的根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儒教文明的基础是与生命历程相关的孝道、互惠、个人美德,以及通过研究和实现堪称楷模的杰出成就而得到的“高贵的”修养。孝道强调家庭和家族关系,以及标志着代际生命历程的个人美德。对于静态条件下的根本的不平等,为生命随时间而变的特点所减轻。此时为人子者,彼时则为人之父。这种因时间而变的生命模式无限地向未来延伸。孝道世界的脆弱联系在于它与专制当局之间的关系。皇位的继承原则取决于在内廷的皇家,这严重地削弱了孝道,并且有别于外廷与人民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并通过有修养的士宦阶层得到节制。


孝道、互惠和艺术完美这些核心概念是至为重要的自组织能力的源泉,它们可以向其他人类联合模式延伸,成为维持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的“手足情谊”。世界各地的汉文化共同体成员,在艰难的政治条件下保持着强有力的自组织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生产力。孝道概念为重修身所强化,重修身则起着制约专制权威和帮助建设生产性的生活方式,并且是堪称楷模的伟大文明的基础。所有文明都有需要以过去的成就为基础;儒家尊重孝道、礼和学识,这可以为任何社会的稳定作出重要的贡献。


儒教文明中的一个欠缺是一些不合群的人,因拒绝遵守礼教规则而被家庭和家族所抛弃,这些人自己组织了“兄弟会”那样的法外社会。这些法外社会就象秘密社会一样,也有他们自己的“礼教规则”,并依靠严厉的“法律”关系来维持。这些“兄弟会”的运作方式多少有些有组织的犯罪的特征,多少有些象意大利早期的黑手党,意大利黑手党起着强制实行法律的作用,从合法政府那里得不到法律服务的常人均有加入的机会。秘密社会在构造人类社会秩序中的地位确实难以说清楚。谁为谁以什么代价提供了什么保护,无论在东方和西方,这一问题的答案都是不清楚的,就象罗宾汉的传说所反映的那样。


构造西方文明基础的基本概念植根于宗教传统中。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关于上帝的概念有着重要的本体论意义和哲学意义。上帝被确定为万物的唯一的和终极的源泉。人类、自然和宇宙都被认为是上帝创造的一部分。人类被赋予了独特的品质:他有创造力,是上帝凭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的。“上帝的选民(以色列,Israel)”这一术语是作为万物之源的高贵的上帝赋予犹太祖先雅各的。该名称指的是这样一种人,他们与上帝相抗争,认为服从命令不是表达献身于万物之源和实现人类潜在创造力的适当途径。相反,“真正的”修养反映在通过献身于万物之源和追求理解创造的秘密而获得的创造潜力中。上帝选民传统的核心思想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如下三条:一是献身于至尊的万物之源,二是爱邻若己,三是己所欲施于人。逻辑、伦理和美学的原则在创造的过程中融为一体。人间的俗事为对真理、正确、正义和美的追求所淡化,也为相互之间的信任所淡化。


儒家学者也有类似的看法。子贡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运用同情的概念详细阐述了他们关于正义和道德情操的理论。荀子把人类的技能当作是变幻莫测的天的重要补充。据说,他曾经说过:“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凶。”(《荀子·天论》)在荀子看来,人的创造力起着犹太教中上帝创世那样的重要作用。


拿撒勒的耶稣教导人们说,这些原则要与意味着知识和道德责任的信仰或信念一起应用。列昂·托尔斯泰在总结基督教福音时,把基督教的信念看成是“内在的不可避免的罪,它是生活的基础”。基督教的共同体概念是一个信徒的共同体,而不是家族的共同体。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均是向所有人开放的。先知在亚伯拉罕位置上所作的祈祷表明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义的共同性。


基督教教义的更为深刻的涵义存在着严重的争议,如基督徒,即想要与万物之源搏斗以期更深地理解造物之意义以及创造性生活之意义的人,是真正的选民吗?地中海周围地区的游牧民族中的传教士们把西方文明的创造进取力带到盎格鲁人、布立吞人、凯尔特人、法兰克人、高卢人、哥特人、伦巴第人、挪威人、萨克逊人、斯拉夫人以及乌拉尔-阿尔泰人等西方各族人民中间。


以色列--基督徒传统本体论中的脆弱联系在于统治特权的概念。希腊和俄罗斯的正教教义把皇帝看作是教皇,起着牧师或管家的作用,负责教导他们的人民。无论康斯坦丁暂时出让罗马管辖权是不是一种欺骗之举,西方教会都逐渐认识到了帝国当局的教导作用。犹如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法国大革命》一书中所说的,国家“溜进了法兰西的圣地”,教导法兰西民族。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宣言》中,象《旧约》中的先知一样宣布全世界被压迫者将得到解放和拯救。法国哲学家从在中华帝国外廷为官的儒家学者那里吸取了有关理性法律秩序的灵感。俄罗斯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从欧洲犹太人的继承者马克思的先知般的想象力那里获得了灵感,他们抛弃了宗教,但利用了自己关于拯救人类的想象力。共产主义者们致力于当先锋队,教导人民,并带领他们得到救赎。


在西方,还有另外两个主要的政治传统,一者把教会看作是独立于帝国和世俗权威的教徒之家。罗马教皇运用这一概念,根据使徒传统(apostolic succession),把自己看作是罗马天主教会的首脑。根据1075年格里高里的敕令,罗马天主教会拥有了教导的职能,并把世俗权威看作是教会的成员。教会作为上帝子民之家,有权判别世俗权威的作为是否符合上帝的法律。基督教共同体的神权向国王的神权发起了挑战。根据这一传统,西班牙国王和葡萄牙国王均请罗马教皇加冕,罗马教皇则把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天主教国王看作是教会用刀剑向非洲、美洲和东亚传播基督教的使者。菲律宾就得名于西班牙的天主教国王菲利普菲利普二世。


另一传统就是上帝与人之间的契约传统概念,人们在与上帝的契约中,约束自己,遵守上帝的法律,并用约束性的契约来管理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这一传统是构造欧洲自由城市,新教改革、瑞士和荷兰共和国,十七世纪的英格兰联邦,以及美利坚合众国的理论基础。西伯莱语中的b''rit和拉丁语中的foedus的意思都是契约。与瑞士和美国联邦主义相关的概念都置根在契约政治秩序理论中。依靠法治来设定政府管理的期限和条件的宪政概念,也来源于契约,有时候可以概括为国家的“契约理论”。然而,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使契约能够约束那些行使统治特权的人。在专制权威结构的限度内,这一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刀剑的力量太容易超越正义的范围和权利的准则。


宪法问题的解决要求我们诉诸西方社会的自组织和自治特性。这些特性根源于如下格言中:尊重万物之源的上帝胜于一切,爱邻若己,己所欲施于人。如果互动关系格局的每一个参与者都遵守这些格言,考虑他人的利益,那么他们就能够阐明并实现理解的共同体,他们分享共同的知识,遵守共同的行为标准和规则,明白他们要想取得共同的成就就必须联合起来共同努力。这些原则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都可以用来实现为可靠的责任、相互信任和分级惩罚所支撑的共同规则为基础的互利关系模型。


东西方汇合中的难题


然而,有着这些契约传统的西方社会,由于没有珍视西方文明的基础而碰到了严峻的危险。拒绝宗教,认为每一代人是自己的命运的主人,依靠所谓“政府”来关怀所有人的福利,这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民主选举意味着官员走马灯似地轮流坐庄。对于那些当选的人来说,操纵大众,无视前人的成就,以看不见摸不着的“人民”的名义行使统治特权,机会主义地关心眼前利益,这是非常容易的。学者们太容易分享大众的短时间热情,太容易迷恋大众选出来的代表。几乎没有人去努力深深地珍视造物的意义,认真地理解政治上的花言巧语,承担人类技艺的责任和与造物过程相当的创造艺术。每一代新人忘掉了过去。每一组新选任的官员在运用闪光的通则和响亮的口号去争取选票以及组织联盟去享受胜利果实和赢得下一次选举的胜利时,都忽视了过去的教训,忘掉了反思过去的责任。只要这成了普遍的情况,那么公共行政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就遭遇到了这样一个严峻的危险:政客们忽略创造的需求和重担、主要依靠为威胁惩罚所强化的强制性法律理性为统治手段,公共行政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在为这样的政客服务时,还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不注重向过去学习的公共政策上。


在这些情况下,求助政府来关怀大家的福利对于文明本身来说是致命的。当政府替代了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的父亲而成为天下所有孩子的父亲时,孝道和契约家庭的联系就被摧毁了。年轻的一代将更倾向于以比狮子、熊罴和豺狼所具有的更聪明、更具有毁灭性的方式来相互捕食。斯大林与俄国农民的斗争产生的灾难比希特勒对苏联的战争更大。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动员未成年的青少年,摧毁了中国文明的根基。


儒教文明所遇到的难题与西方文明碰到的难题有所不同。与儒家学说有关的礼教规则强烈地引导人们避免冲突。《论语》记载了不同层次的学者间的对话,这些学者之间既互相尊重,又互相挑战。孟子和其他儒者的学说并不认为要死心塌地地服从主子。然而,儒教社会中的第一批学者中间的研究文化原则并不扩展到探讨出与正当法律程序有关的正当探究程序。


在儒教文明中,礼教规则强调和为贵,这抑制了创造性潜力的发展和创造性潜力在日常生活困境中的应用。依靠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威权体制已经证明是不成功的。孙中山努力吸收反映在约翰·杜威学说中的西方思想传统,这一努力遭到了来自中国社会内部的挑战,也遭到了来自日本妄图成为亚洲帝国的企图的挑战。毛泽东依靠马克思-列宁主义传统的学说,却导致了福克斯·巴特菲尔德在《水深火热的中国》一书中所描述的令人难忘的巨大灾难。在我看来,能否利用内在于儒教传统中的自组织能力来实现改革,关键在于能否通过运用问题解决能力在解决日常生活问题方面的运用,来造就一种广泛的探究文化,并以此作为对付冲突和解决冲突的一种手段。儒家文明的伟大导师的学说和与上帝斗争的雅各的故事并不是相互排斥的。神法与天道(the Way of Heaven)也不见得是相互排斥的。我认为东方和西方的相遇是可能的。但是这些努力更多地需要依靠沃尔·索因卡所提到的“文化生产者”而不是国家首脑们的努力。


东西方相遇的难题依然是深刻的。东方更关心生命历程中的历时的语言变化,关心在生命历程中每一个阶段的成就潜力,并如何实现它。相反,西方却依赖个人的自主能力来设计普遍的原则,并把它应用于所有人类,而不管构成人类社会基本关系的共同知识、共同的理解、责任模式以及相互信任。


康德的绝对命令认为,人的行为规则应当作普遍的法则,这在圣经教义的基本箴言中有其基础,但有着转变为幼稚的全球主义的危险。在由国家来提供所有生活必需品的情况下,对普遍人权的要求,是一种荒唐的语言欺骗。在这种情况下,在问题解决模式中所寻求的挑战和竞争对于东方和西方的相会来说是必要的条件。


若干结论


90年代追求卓越的挑战是更为巨大的、超出任何人之想象的挑战,因为我的结论是:


1.专制体制(过去数千年富有生命力的建立帝国的冲动)作为政府管理体制对于未来的人类文明来说是不适当的。


2.官僚体制运用法律和强制惩罚的准则,依靠单一的控制和命令系统,人类社会不可能用它来实现守法的、可靠的、互利的关系。


3.对所有人类,即使是对规模较小的政治实体来说,单一的、综合性的、统一的强制实施的法典是不可能的。


4.人类文明的持久的创造潜力与自组织和自治关系模式有关,这种模式对已知生态和文化环境的具体时空特点有着共同的理解,其基础是公正、正义、互利和互信准则。


这些结论反映了当代世界的深刻的思想紧张。整个地球出现了新康德伦理学的倾向,这强化了普世主义,这种普世主义与新古典经济理论和新古典国家理论所详细阐述的杰里米·边沁的功利主义密切相关。新古典经济理论和新古典国家理论都碰到了来自生态观的挑战,人类社会开始通过设计适于管理极为多种多样的公有物的制度来寻求避免公有物悲剧。市场经济体制的抽象逻辑需要解释如下方面的集体组织的问题:确定治理公有池塘资源和设施的政治经济因素,根据生活小环境的多样性及其多种多样的关系共同体的特点来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务。我们有必要探讨这些问题,因为它们反映了西方方式和亚洲方式的差异。各国首脑或者他们的使者之间进行肤浅的沟通时,这些分析性的问题不可能被适当地提出来。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与上帝创世和涉及天道的人道相关的更为深刻的问题上。


进一步的探索


如果我们把这些结论作为出发点,追求卓越就意味着我们有必要去更为广泛地研究不确定的未来。我个人将首先研究家庭、家族和其他地方性组织和关系群体模式所提供的最基本的社会基础性结构。个人和社会创造力的源泉,也是人类每一代新人所得到的人力和社会资本投资的基本源泉。在人类社会中,所有生产性潜力的资源均在于个人的知识和技能,而当人们学会在相互尊重的关系中与他人共同工作时,个人的知识和技能还会放大。公共行政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有必要知道如何开发这些创造潜力,并依靠它们,而不是把自己看作是只是遵守专制的政治主子命令、依靠棍棒之类的强制力去统治他人的奴仆。


换言之,这些人类经验中共同的特点和互异的特点是建构能够应用于所有人的文化和社会科学的基础。同样的研究原则也可以应用于从地方到全球的关系模式的结构和过程。所有各个方面都有其优点。运作于宏观结构中的中央当局,不可能在微观方面管理好社会。


就如我们用未来潜力的眼光来研究当代世界那样,我们不可能忽视从过去人类成就的角度来严格估价我们自己的研究任务。在此时贴着宗教标签,而彼时贴着“哲学”标签的东西,必然会应用于涉及上帝造物和人类创造力的的未知领域。无论从形而上学、本体论、宇宙论与(或从)认识论的角度来提出这些问题,我们都必须认识到人类指导自己如何确定自己的研究行为、如何运用解决问题能力和确定生活意义问题的最重要的格言。儒家传统,吠陀、婆罗门和佛教传统,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教义,古希腊哲学,渊源于罗马法和教会法的衡平法学,作为科学哲学研究成果的现代认识论,所有这一切都是研究行为和生活意义的基本指导方向。对于以在自上而下的命令和控制体制中的威胁惩罚为后盾的法律理性来说,这是一种可选择的替代方式。


追求卓越,向我们每一个人都提出了一个挑战:我们要尽我们所能,塑造一种研究文化,来发掘源于冲突情境中的创造性潜力。就如翁松燃对我说过的,预定的无秩序的冲突,就象汉字中“危机”一词的字面涵义所表明的,危险和机会总是相互补充的。学习如何通过双方的努力来澄清冲突的根源,发掘解决冲突的潜在可能性,包括运用我们的想象力提供导致冲突解决的新概念,从而缓和冲突,是一个研究文化的本质特征。在学术文化中,学术与吸收运用解决问题的能力融为一体,人的创造力就在宇宙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东西方各族人民和观念都横跨欧亚大陆,传播到世界各地。在最近一千年里,亚洲的蒙古人对西方和东方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实施了霸权。乌拉尔阿尔泰人中的蒙古人,祖祖辈辈,把东方传统带到西方。印度的吠陀就象中世纪北欧的故事一样,与植根于印欧语言区的西方文化联在一起了。这些格局为商人和其他带着各自使命在东西方之间来回穿梭的使者所强化。希伯莱的契约传统和儒家的孝道、互惠、修身以及独特的艺术传统或许能更好地使我们懂得世界各地人民的自我组织和自治能力。人道对于天道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人类创造力对于上帝造物之间的关系。


相互信任是在自治文明中设计自由社会的必要条件。广泛地依靠法律理性和武力,就会置相互信任于危险境地。抛弃了信任,人们会变得缺乏自信,并开始相互劫掠,除非他们都为法律所约束,而到那时,法律也已经为暴力所粉碎了。权杖也传到那些控制大棒和刀剑的人手中。我们能够通过创造和保持信任的纽带,而不是通过命令和控制的统治模式来构造自由社会。共识和相互信任的创造和维持是使人类社会团结在一起的纽带。拟定可靠的责任,并用分级惩罚措施为基础,这都可以用来警告那些倾向于搭便车的同行和邻居控制他们的表现。这是构造信任的一条途径。这条途径把对动用恶的工具来行善的依赖降至最低限度。


西方世界的普世主义将摧毁孝道,这可能是所有悲剧中之最大者。家庭(家族)生活把过去与现在有效地联系在一起,现在对将来的期望是人类经验的普遍特征,是所有现存的和将要出现的宇宙秩序的本质特征。如果所有人均没有上一代人哺育下一代人的安排,长此以往,公共领域将不复存在。上帝的法律是表现天道的成果,就象置身于领长目动物中的狼那样,把和平想象成一种值得效法的生活方式的手段。东方和西方的概念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它们是易于驾驭的,只要与东方和西方文明息息相关的人们愿意一起工作,一起追寻设计未来的共同基础。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都不能宣称自己将独握天命。


《公共论丛》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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