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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奎:科斯《变革中国》:我从未主张私有化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17 09:58  点击:3273

     近日,科斯《变革中国》一书在中国上市,又重新掀起了一股科斯热。科斯被称作改革开放之后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学者,是美国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前身是美国的制度学派和新制度学派。在历史上,但凡研究制度的学者都是充满社会良知的人物,他们批判资本主义的丑恶,主张社会改良,当然科斯也不例外。作为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与其他多产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不同,科斯一生著作甚少,基本上只有两篇主要论文:一是1937年发表的《论企业的本质》,二是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当然数量不是关键,关键是,科斯的著作是否包含真知灼见。

科斯本是社会主义者

      1987年,在《企业的本质》发表五十周年之际,威廉姆森等交易成本学派经济学家集会纪念。科斯在会上发表了三篇讲演,追述他思想的发展过程。科斯在回忆中强调他三十年代写作《企业的本质》的思想背景受到社会主义的影响。他写道:“我那时是社会主义者。我1932年去美国时拜见的人之一就是社会主义党的总统候选人托马斯”。当时科斯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同学勒伦,曾专程去墨西哥拜见在那里流亡的托洛茨基(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二十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左翼领袖,工农红军、第三国际和第四国际的主要缔造者——观察者网注),并在后来与兰格一起成为“市场社会主义”的两位主要理论代表。科斯明确地说明了他写《企业的本质》是受当时社会主义思想论战的激发: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本身就是因为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太高;但另一方面,全社会作为一个企业又造成管理成本过高。因此,“企业的本质”是介于市场和国家之间的组织形态,企业的存在本身即是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

      对于“科斯定理”的解释,可以有两大类:

      第一类解释直接从字面上引申,强调交易成本为零时,私下交易可以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但现实中难以做到,在多数情况下,达成和执行协议的成本很高,例如,在飞机上能否抽烟的协议就成本极高:如果抽烟不被允许,抽烟者如何被“补偿”?是叫得越凶的抽烟者被补偿得越多吗?如果非抽烟者也假称吸烟以便得到补偿怎么办?谁来补偿抽烟者,飞机公司还是非吸烟乘客?等等。显然,法律此时规定不许在飞机上抽烟就比私下交易谈判更有效率。或是交易双方的社会势力不同,整个村庄的人联合起来可能都无法对抗一个污染工厂,或是交易一方非常分散,一个上市企业可以损害大批的股民,但是这些人又无法联合,一个工厂散发有害气体,可能数百万人受害,但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又很小,所以无法通过双方谈判达成协议,制定法律或是征税是最好的方法,别的都不行。

      第二类解释将“科斯定理”倒过来理解,即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财产权的初始分配将影响最终资源配置。

科斯的无奈与遗憾

      科斯本人多次直接说明第二类解释是科斯所想传达的本意。从逻辑上看,科斯1937年《企业的本质》就强调交易成本不为零是理解企业的关键,故顺理成章,“科斯定理”也应理解为“交易成本不为零时,财产权的初始分配将影响最终资源配置”。例如,1991年科斯诺贝尔奖演说就题为《生产的制度结构》,但在西方和中国流行的,却是对“科斯定理”的第一类解释,即“交易成本为零时,私下交易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对此,科斯抱怨道:“我的论点是说明将正的交易成本引人经济分析的必要,从而使我们得以研究现实的世界。但这并不是我的文章的效果。各种杂志上充斥的是关於交易成本为零的科斯定理的讨论。”

      当然,科斯本人对于第一类解释的流行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他在诺贝尔演讲中,承认了威廉姆森对他的批评,即他未能对交易成本的来源、性质作出明确界定,故使得“交易成本为零”假定中的“交易成本”都包含什么项目含糊不清。

     但还有另外一种原因,一种是因为写论文的方便,人们更愿意假设市场交易成本为零,但写论文和解决实际问题是两码事。科斯有自己的主张,但他也不反对别人继续研究他的理论,别人的结论往往与他自己的真实想法截然相反,这也是科斯比较困惑的地方,甚至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篡改或是断章取义运用科斯的主张,这其实是科斯本人也不能接受的。

“产权明晰”和“私有化”从来就不是一回事

     科斯本身是研究公共经济学出身,他的经济学最初被称为交易成本经济学,后来发现产权与交易成本关系很大,所以又开始研究产权,但是产权分析从来就没有与私有化联系在一起,科斯本人也从来没有发表过这样的主张。目前比较有定论的科斯定理表示是无论产权归谁,只要产权明晰,都能达到最高效率。其实推进私有化从来不是美国经济学界的主张,而是美国中情局的主张,在美国科斯、斯蒂格利茨等大佬级人物都是反对私有化的,产权明晰和私有化从来就不是一回事。

      但这些以科斯信徒自居的人们,从来就连最起码的公共经济学常识都不懂,他们根本就不懂市场经济中有一种产品叫公共产品,也从来不知道有一类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而公共经济学的研究早就表明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是最合适的,当然私人提供公共产品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交易费用问题,而自然垄断行业由国家经营才能避免私人垄断的弊端,如果一个经济学者真正的学习过经济学,这就是一个无须过多解释的常识。在私有化受挫后,中国的几个激进改革的大佬又将矛盾指向所谓垄断,但这些人估计连经济学中对垄断最基本的分析都没有看过。

     科斯对中国的喜爱从来都是溢于言表的,他也反复提醒中国“不需要学习西方”,“也不能指望西方”,而这也切中中国经济学界的实弊,有些中国经济学家动不动就大谈科斯、弗里德曼、哈耶克,但他们对这些人真的了解吗?大谈科斯的人,估计都不明白企业的性质是怎么回事,交易成本如何避免,而大谈弗里德曼的人估计99%都没有看过《美国货币史》,更不懂“单一规则”为何物,而那些大谈哈耶克的人,也从来不像哈耶克那样重视法律的作用。

     知名学者秋风也曾注意到了这一现象,他曾说“容我大胆地说一句,这群号称研究制度的经济学人是一群教条主义者”,但秋风无疑是太客气了,这些人根本是不是什么教条主义者,因为这些人连基本的教条都不懂,都是别有用心的胡搞乱搞,纯属糟蹋经济学,给整个经济学丢人。正如秋风指出的,大师们反对福利国家,但他们永远不会反对政府向不能维持自己生活的人提供某种基本福利。在中国,现在的问题恰恰是,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的人享受不到任何福利,一旦进行福利改革,首先失去福利的正是最贫困的人口。可是,那群经济学人却在担心福利损害效率。

     大师们也反对工会垄断,但他们永远不会反对工人自由组织工会的努力本身;在中国,现在的问题恰恰是,工人缺乏这种基本的结社自由,一旦他们试图自由结社,就会遭到相关限制。可是,那群经济学家已经在恐惧根本就不存在的工会了,他们也把一切呼吁保护劳工基本人身、结社、言论自由的行为,视同反对自由市场。

     大师们反对不受节制的民主对于自由的负面影响,但他们永远不会反对民主制度本身。在中国,现在的问题恰恰是,我们的基本民主架构尚在成型之中。可是,那群经济学人却已经事先担心起民主的弊病了。而且,他们不是考虑用宪政的手段矫正民主可能的弊病,而是干脆拒绝民主,轻易断言无民主是一个美好社会的前提。

     大师们也反对政府对私人企业的干预,但他们永远不会反对法律保障私人产权。在中国,问题恰恰在于,私人企业得不到这样的法律保障。可是,那群经济学人却把政府恩典下的放任、甚至放纵当成了自由,而全然不考虑在政治气候变化的时候,产权能否免于政府的侵害。他们以为政府提供基本的法治保障也是不正当的干预。

     这些人严重的损害了中国经济学的声誉。因为他们错误地把种种反自由的制度,如工会、产权的法律保护及政治民主之匮乏,当成了自由市场的构成性要素或前提性条件。经济学是一种技术层面上的治国术,是术的东西就很难排斥他人的运用,不幸的是当这些“术”与“道”分开的时候,就成为了某些人赖以作恶的工具。以至于很多人都感叹,“忘掉经济学吧”,被物质主义迷惑的心灵是无力思考高层次问题的。

      科斯本人在其《变革中国》一书也表达了他对中国的真实看法,从始至今,中国的经济改革都没想到放弃社会主义,而转向资本主义。相反,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革被看作第二次革命,一次新的长征。中国政府一直矢志完成毛泽东尚未实现的发展经济的遗愿,正如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所指出的一样,让中国“在本世纪(20世纪)末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由于共产主义自称为资本主义命中注定的掘墓人,人们普遍认为共产党无法与市场经济改革并存。但我们不能犯下将政党本身(共产党)和政党的意识形态(共产主义)画等号的错误。每个人都会具有多重身份(例如男性、教授、丈夫、经济学家以及亚当•斯密的崇拜者),同样,政治组织也有多种可变化的身份。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的个人或者团体都不仅仅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虽然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是针锋相对的意识形态,但一个共产主义政党在其生死存亡的时刻,也可以进行包括市场经济在内的各种试验。

     由于没有把共产主义与共产党划分开来,许多人在考虑经济转型这个问题上误入歧途。一种错误的想法认为,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是把共产主义,从组织到信仰,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地清除出去;转型经济必须与过去的社会主义制度一刀两断,才能放下所有的历史包袱,走向全新的市场经济。与此同时,许多为转型国家领导人做智囊团和顾问的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他们对于现代经济学的充分掌握足可以让他们建设一个全新的市场经济体系,但前提是要抹去一切社会主义的痕迹。这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通过理性设计而建成,正是哈耶克所批判的建构理性主义中的“致命的自负”。早在几十年前,哈耶克就曾在他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发言中提到:“我们以为自己拥有足够的知识与力量建设自己想要的社会,而其实那些知识我们并不具备,这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伤害。”

     在柏林墙倒塌之后,前苏联国家摒弃了社会主义,中国则开始了以拯救社会主义为目标的改革。在经济改革起步之时,中国并没有选择(实际上也没有可能)摈弃社会主义从头开始,没有以一个全新的蓝图开始,而是延续着对旧体制的修补,因此中国有幸成为了逃脱“致命的自负”的一个偶然。

来源:北大公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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