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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签署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并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8-19 11:40  点击:2631

 为了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研究探索食品安全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加快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在各学院原有食品安全相关的研究机构、人员基础上整合成立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并与清华大学以及中国农科院、环保部、中国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所属的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协同创新中心在培育过程中,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大力支持,2013年8月12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关于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食品安全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双方将展开实质性的合作。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教授,教育部社科司张东刚司长,清华大学谢维和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等出席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综合司、法制司、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新闻宣传司等司局负责人,清华大学文科处、法学院、环境学院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法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院系负责人,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各位专家学者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正义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出席了会议。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会议现场

    下午2:30,“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正式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主持签约仪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与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代表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过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张勇局长发表讲话,他首先对中国人民大学创新办学理念,实现实践合一,特别是广大师生积极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表示了感谢和肯定。张勇局长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今年3月中央决定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组建总局负责对食品药品统一监管,是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的体现。面对当前食品安全基础较薄弱等各方面制约因素,要实现食品安全形式稳定调整,一方面抓紧严密的食品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还必须积极构筑食品监管安全体系,发挥政府、新闻媒体、组织、广大消费者积极作用。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智力支持是不可缺少的宝贵力量,中国人民大学丰富的科研资源、科研力量,中国人民大学举办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不仅是响应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号召,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具体行动,而且是监管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加强合作,构建食品安全格局的创新举措。今天签署框架协议,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积极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不断深化双方食品安全政策研究、理论探索、法制完善、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张勇局长希望协同创新中心围绕食品安全治理难点重点问题,发挥科研优势,使协同创新成为食品安全重要的智库,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张勇局长发表讲话

    教育部社科司张东刚司长在讲话中表示,在我国,食品安全作为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在这种背景下,创新食品安全治理、以跨学科、跨学术、跨部门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协同创新模式有利于创新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模式,有助于综合治理食品安全。为了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改善,张东刚司长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继续关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高等院校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实践提供更多的支持。二是希望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各参与高校优势互补,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和智力支持。三是希望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教育部社科司张东刚司长发表讲话

    清华大学谢维和副校长在讲话中表示,食品安全问题过去仅仅作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问题,现在更是学术问题、法律问题,清华大学一定会积极参与协同创新工作,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的领导部署下,发挥法学、医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等学科优势,推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完善国家法治建设。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清华大学谢维和副校长发表讲话

    中国人民大学陈雨露校长在讲话中表示,作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并为此提供及时有效的智力支持,输送专门性复合型食品安全治理人才,为这一国家急需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贡献力量。为此,我们以食品安全治理为问题导向,充分整合人民大学法学院、农村和农业发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学科优势,成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并与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环保部等所属的科研单位签约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合理组建和高效运行,需要实务部门的指导、信任和支持,在中心的建立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和支持,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一定能够运作良好,成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领域中的国家智库、专门人才孵化器、理论研究高地和顶尖级的公共信息和交流平台。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陈雨露校长发表讲话

    随后,举行了《食品安全法》修订专家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主持研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徐景和司长介绍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情况,与会的《食品安全法》修改专家组成员王晨光、刘金峰、刘俊海、李仕春、胡锦光、单民、张成福、杨建顺等专家学者围绕《食品安全法》的性质、理念、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及风险监测与评估、安全标准、监督管理、纠纷解决、法律责任等具体规范就该法修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发表了看法。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主持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徐景和司长介绍《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情况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专家发言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发表讲话

人大法学院与CFDA举办《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发表讲话

    最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王利明先后发表讲话,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对各位专家提供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表示双方将进一步落实合作细节,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特别是通过法律的治理建言献策,为食品安全这一国家急需的重大问题的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支持“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的同时,还将鼓励和支持“协同创新中心”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合作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培训,共同培养适应监管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双方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坚持“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积极发挥食品安全治理政策智库的作用,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开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依法治理进程,改革创新食品安全治理人才培养机制,开发适应食品安全治理需求的教学大纲和实务训练课程,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积极汇总梳理各方面的食品安全信息,积极推进学界、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扩大与国外食品安全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企业等优势与活力,开展跨学校、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信息、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科学流动,组织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

来源:人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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