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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海商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27 22:58  点击:2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于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经是第20个年头。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海商法》是我国海事立法的一座里程碑,其对保护我国航运企业的利益以及对我国航运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纪念海商法实施20周年,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3年7月12日在北京举办了一次纪念座谈会。

会议由中国海商法协会顾问、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孟于群主持,协会主席、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沪湘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并致辞。协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协会常务理事、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司长马森述,协会副主席、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东、协会副主席、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律顾问孙家康,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协会秘书长陈敏,协会顾问朱曾杰先生、司玉琢教授、刘书剑先生、高宗泽先生、王海明先生以及来自航运企业、法院、船东互保协会、保险业、院校、律所等40余位海商法届的前辈、专家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协会副主席王彦君副庭长、协会常务理事马森述副司长、协会副主席魏东副司长以及孙家康副总经理就海商法实施20周年以及海商法的修改发表了精彩的演讲,得到了参会代表的一致认可。随后,朱曾杰老先生、司玉琢教授、协会理事杨文贵律师,王海明先生、刘书剑先生、吴焕宁老师、胡正良教授带大家回顾了自20世纪50年代起海商法起草直至93年正式实施的艰苦历程,并发表了各自对海商法实施20周年的感慨,也均就海商法修改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座谈场面十分热烈。

值得一提的是朱曾杰老先生已是95岁高龄,还依然活跃在海商法领域,并且提出了修改海商法的新颖想法。他的到来让本次座谈会增色不少,也同时使得参会代表备受感染和鼓舞。

最后,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长陈敏进行总结发言,全体参会代表于国际商会大厦前合影留念。

来源:中国海商法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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