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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生机和希望的中国法学教育——张文显教授谈法学教育及改革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9-08 12:13  点击:3330

充满生机和希望的中国法学教育——张文显教授谈法学教育及改革
  9月5日下午,在世界法律大会“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专题研讨会开始前一小时,记者见到了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记者主持的人民法院报“法评天下”栏目曾与他负责的“生活中的法理”系列学术活动有过合作,我们的话题自然也就从这里开始了。
话题一:法理学的发展
  张文显教授近年来主张“生活中的法理”,还积极倡导部门法哲学,他这样表达他的想法:人们看起来习以为常的东西里都有一种深刻的哲理基础,现在人们(包括法官)都有一种理论渴望,他不限于知道一项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他会不断追问为什么,问题一经追问,就会觉得很有兴趣。所以,法理学应该源于生活,又能去透视生活,解释生活,法理学应该深入到部门法中去。在记者看来,他是在为法理学的发展探求一条新的出路。他谈了一系列设想,并说:“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其理论兴趣、理论境界、理论产品是民族素质的标志,我们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时代。”
话题二:法学教育的定位
  张文显教授在大会上就“面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做专题发言,记者请他谈谈大学法学教育的定位,究竟应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他这样阐释:与美国是完全的职业教育不同,我们的学生从高中进入大学就学习法律,还有很多人文的东西未确立起来,且在大学期间仅有两年半的时间学习专业,要成为法律职业人,是根本做不到的。现在法科毕业生去向多元,只有一小部分是去了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所以应该给学生提供更宽的学习平台。他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是一种有专业背景的素质教育,是法律的素质教育。除了人文等知识,法律思维能力、法律事实探知能力、法律职业精神的培养,都是法律素质的问题。
话题三:权利时代与法学教育
  张文显认为21世纪是权利时代,他说:“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在法律制度和法律生活层面,最主要的标志就是权利的张扬和彰显。”针对现在存在的“权利泛化”现象,记者请他谈谈法学教育有何应对之策。他认为,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帮助受教育者和整个社会树立民主的、理性的、科学的权利观,懂得权利的正当性、可行性、界限性,在法定范围内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不可无视社会所能提供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以及社会的、他人的承受能力而盲目主张权利和超越法定权利界限而行为;同时,对一切合法的权利都要给予同等的尊重和维护,而且权利的所有者应当承担起与自己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和责任。张文显说,法学理论体系和教学内容将为此进一步创新和调整。
话题四:法学教育改革方向
  谈到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张文显说,中国法学教育目前面临三个大的举措。一是加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在全球化时代,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公共事务全球化,对法律人才的素质要求非常高。现在我国特别缺高层次的法律人才,涉外经济贸易中的法律服务市场基本上被外国大的律师事务所垄断。举例说,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每年面向全世界招聘法官、法官助理,但中国仅有几人在那儿工作,还不如塞内加尔这样的小国。主要原因是我们缺少高素质人才,我们的考生对国际的法律、惯例、判例了解不够,精通英语、法语两种语言的学生不多,且跨文化的交往能力不行。这项工作要由我国优秀法学院来完成。二是加强对法学教育的质量监控,确保法学教育的质量。现在我国有近四百所高校设立法学专业,出现了规模、速度和效益的关系问题。教育部法学教学学科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制定了三个评估规则,即专业设置规则、合格评估规则和优秀法学院评估规则,以确保我国法学教育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型。三是积极探索法学教育本科后的教育。法学教育在本科阶段主要学的是知识,是基础性的、素质性的东西,本科后要进入法律实务部门,怎样加强职业教育的环节,这涉及怎样和法律实务部门结合起来做的问题。(记者: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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