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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内地、香港、澳门区际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佛山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5-25 18:48  点击:3621
“内地、香港、澳门区际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佛山举行
  2005年5月21-22日,“内地、香港、澳门区际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佛山召开。这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广东省法官协会主办、佛山市法官协会协办,吸引了56名内地、香港、澳门司法界和法学理论界的法官、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教授、广东省法官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教授出席了会议 。
  广东省毗邻港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多年来,广东省法院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量始终高居全国之首,约占全国同类案件数量的三分之一强,其中涉港澳案件的数量占全国80%以上。1998年以来,内地与香港、澳门在仲裁裁决的执行、司法文书的送达等方面的司法协助已有一定的成果。但内地与港澳在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法院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核心问题上都没有任何安排。内地与香港相互承认与执行法院裁决问题,已成为区际法律冲突的瓶颈。这种状况不利于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往来的正常进行,不是“一国两制”下内地与港澳司法协助关系应有的局面。“一国两制”下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司法合作应如何进行,基本法没有具体规定,世界上也没有可供借鉴的先例,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会上,与会代表就如何突破这一瓶颈提出了新思路和有益建议。代表认为,应从宪法、基本法的角度,考虑和解决内地与香港相互承认与执行法院裁决问题。两地应更新观念,化对立为合作,相互尊重,互相包容,求同存异,先易后难,分阶段分步骤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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