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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正在酝酿巨变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3-25 03:10  点击:3614
中国法学教育正在酝酿巨变
  日前,在汕头举办的以“中国法学教育未来十年的发展——南中国大学的远见”为主题的“中国法学教育论坛”上,来自海内外的法学专家认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正在酝酿着一次巨变,改革法学教育,培养创新型的法律人才,是社会生活与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法学教育虽然在近20余年内得到了长足发展,但要建立和形成一个好的法律教育传统,非一朝一夕之功。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恩针对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1、老师在课堂上不要给学生讲课。应该请学生在上课之前自己看材料,也可以在上课之前给出一些问题,让学生思考,在课堂上进行讨论。让学生系统地分析问题,培养他们分析问题的能力,这是法学院最重要的任务。2、从被动到主动的学习。要增强学生的积极性,让每一个学生独立分析问题。3、角色扮演。请学生考虑问题的时候,扮演案例中的不同角色,了解不同行业人的想法、观念。4、模拟的方法。上课的时候(如上合同法课时),可以组织学生起草合同条款,进行谈判或模拟仲裁,根据我的经验。5、分析法律文件的方法。如刑事诉讼法中原告、被告、法官的文件,都可由学生来学习起草。6、参观访问的方法。可以让学生到司法单位如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等参观访问。7、文化交流的方法。各院校之间建立合作关系,让学生可以到另外的学校学习自己感兴趣但本校又无条件满足的东西,或者是让学生去其他国家,接受其他国家的法律经验。
  中山大学教授黄建武对“如何定位法学教育”有自己的看法。他说,法学教学定位有两个方面:博雅教育和职业教育。法学教育首先是一种职业教育。在我国目前大众化教育的背景下,教育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从而使法学教育被认为是一种大众教育。法学教育应注重学生精英意识和法律神圣意识的培养。
  广州大学教授邓成明说,这几年高校扩招以后,法学教育质量整体上有下降的趋势。目前四年学制培养出的人是不适合多层次多规格需要的。对行政对教学管得太死,连课程都规定好。高等教育法颁布后,说是指导,实际上是指令,根据它的要求,高校没有自主权,根本没法安排教学。未来法学教育的定位应该是职业教育和人文教育相结合,也就是精英教育和大众教育相结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蔡镇顺认为,目前法学教育没有有效的机制培养创新人才。如考试制度,现在的法学考试基本还是考记忆力。老师也没有给学生灌输批判性思维,而是灌输认同性思维,这对法学教育危害极深。在我国大陆法系的背景下,案例教学是另一种形式的注释法学,教学效果并不明显。还有教材、教学管理、评估体系、现有制度设计、法律文化混乱、执业环境不良等问题也阻碍创新人才的培养。现有的制度设计无法支持良好的法学教育。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邓世豹认为,法学教育有地方性。现在法学教育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也就是说以就业为导向。近年法学教育发展很快,据统计目前全国有389个法学院。地方普通高校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成立时间短,不少是近年才建立的,学术积累比较少;二是生源质量不高,高考制度虽然受批评,但是可以分出智商的高下;三是优秀教师资源分配不均,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
  来自珠海的法院院长董皞说,目前的大学教育,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但没有培养学生的法官意识。所谓法官意识,也就是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至关重要,否则法官不象法官。另一方面是价值取向和利益衡量。法律不仅仅是条文,在司法实践中,价值取向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很关键。他认为,法学教育也要重视非法律专业知识,不能只重视法律条文。
  此次论坛由汕头大学法学院主办,汕头大学副校长王伟廉致辞,汕大法学首席教授杜钢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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