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哲学系列讲座之二十一(刑法哲学方向)
报告题目:刑法中的危险性 ——以中•德日刑法学理论比较为视角
报 告 人:郑军男
报告时间:3月23日晚6:00
报告地点:第三教学楼5阶
一、 导言
二、 刑法中的危险性概念
(一) 行为人危险性与行为(广义)危险性
(二) 行为(狭义)危险性与结果危险性
(三) 抽象危险性与具体危险性
(四) 主观危险性与客观危险性
三、刑法中危险性判断构造理论的方法论探索
(一)德日犯罪论体系的价值取向
(二)德日犯罪论体系的思维方式
(三)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方法论基础
四、刑法中危险性判断构造理论的法诠释学分析
(一)寻求刑法解释客观性的方法——文义解释方法
(二)寻求刑法解释客观性的方法——目的论解释方法
(三)寻求刑法解释客观性的内容——合法性与正当性
五、结语
思考题目:
1、 危险性概念在刑法学中的意义。
参考书目:
1.张明楷著:《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3月版。
2.张明楷著:《未遂犯论》,中国•法律出版社、日本国•成文堂联合出版,1997年版。
3.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4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
4.鲜铁可著:《新刑法中的危险犯》,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2月版。
5.张德友著:《不能犯——刑事上的法外空间》,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6.谢晖、陈金钊著:《法律:诠释与应用——法律诠释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3月版。
7.陈金钊著:《法律解释的哲理》,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版。
8.谢晖著:《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哲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