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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宣布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3-02 09:06  点击:3767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
世界法律大会将于9月在京沪举行 大会主题: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

  中国将作为东道国主办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组织的这次大会将于2005年9月4日至10日在北京、上海举行。
  今天上午,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标志着会议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全面启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主席肖扬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大会中国组委会执行主席曹建明作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中共中央外事办主任刘华秋在会上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会中国组委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万鄂湘主持会议。
  世界法律大会是由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办的国际性会议。世界法学家协会成立于1963年,是非政府性的国际法律界组织,总部设在华盛顿。协会的宗旨是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其主要活动是通过举行世界法律大会,为各国法律工作者交流信息和探讨法治与社会问题提供场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地区论坛,每两年在不同的国家举行一次大会,规模为1000人左右。凡参加过该组织会议的即成为其会员。目前已经有150多个国家16万余名的法律工作者参加该组织的活动,主要是各国法官、检察官、高级律师、法学教授、司法部门高级官员等司法界人士,其中包括许多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宪法法院院长、总检察长、司法部长以及联合国高级法律官员。另外,该协会还有世界法官协会、世界律师协会和世界法学教授协会等会员组织。因此,世界法律大会具有十分广泛的代表性,被称为法律界的“奥林匹克”大会,为全球法律界人士进行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宽广平台和多种渠道。
  世界法学家协会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与我国交往,并于1990年在中国北京成功举办了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发表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北京宣言》。那次大会非常成功,给世界各国法律界人士留下了深刻印象,对开展我国与外国法律界的交往与合作、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相互了解和合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后,我国法律界与该协会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澳大利亚举行第21届世界法律大会以后,该协会表示希望2005的世界法律大会能在中国召开,并相信这次大会将成为世界法学家协会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大会,将有助于扩大协会的影响,使其在促进世界各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大的成果。
  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内容之丰富、与会人数之多、代表性之广,都将空前于我国举行过的国际法律会议。本届大会的主题为: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The Rule of Law and Harmony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致力于探讨法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挑战。围绕这一大会主题,会议将讨论六大类22个专题:第一类是各国法律制度和国际司法合作的问题,如法律、法治与法院、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国际刑法、司法审查与行政诉讼、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等。第二类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政治性问题,如人权,世界和平与发展,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国际恐怖主义,司法与传媒等。第三类是世界经济贸易发展所涉及的问题,如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发展与完善、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法、国际服务贸易、海事海商法、知识产权法、不动产与财产法等。第四类是法律和社会如何应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问题,如网络安全和医药技术对法律的挑战。第五类是涉及人类社会生活和环境保护的问题,如家庭法、公共健康危机与卫生法、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国际环境法、资源法和能源法等。第六类是法学教育问题,包括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等议题。同时,大会期间还将举行模拟审判,由若干国家首席大法官和国际法院大法官组成合议庭,对国际上有现实意义的虚拟案件进行审理。
  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世界法学家协会希望再次在中国举办世界法律大会,一方面说明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影响不断扩大,国际地位持续提高,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法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世人所瞩目,显示了中国的立法、司法、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日益扩大,世界对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展表现出极大关注。我们成功地举办这次世界法律大会,不但有利于扩大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立法与司法、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了解世界的目的,而且也必将有力地再次向世人证明,一个开放、发展和稳定的中国将为世界的和平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刘华秋在讲话中指出,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不仅仅是世界法律界的一次盛会,也是我国对外交往中的一件大事。办好这届大会,既有利于各国法律工作者交流信息、深入探讨,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法律界的沟通和交流,借鉴别国的有益经验,又有利于展现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展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最新成果,展现我国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强意志和决心,也有利于宣传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扩大我国对外交往的领域和范围,推动国家关系的发展。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司法部副部长吴爱英、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曾宪义等,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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