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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司法改革形成体系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1-31 00:55  点击:4282

潍坊司法改革形成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两级法院着眼司法能力建设,与时俱进深化司法改革,在实践中形成了以“大立案”为龙头的审判管理改革、以审判长选任制为核心的审判组织改革、以“审判提速”为主旨的审判方式改革等三大体系,建立了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
  潍坊法院先后探索实践了被纳入《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大立案”审判流程管理改革,被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列为赞助项目的“审前程序”改革,中英辩护律师权利及刑事案件证据开示制度试点项目改革,引起国内外法学界和司法界的关注。以“大立案”改革为依托,潍坊法院配套落实了“审限跟踪警示”、“办案质量评查”、“超审限案件通报”等措施,实现了对案件审判的全流程管理。以审判长选任制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合议制改革力度,制定实施了《加强合议制改革的意见》、《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设立专业合议庭的规定》等配套措施,在充分发挥审判长作用的前提下,保证合议庭成员有权有责审理好案件。紧紧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方向,加大对基层改革的指导力度,如在寿光、昌邑等法院推行了“队伍分类分级管理”,尝试建设法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五支队伍;在临朐、奎文等法院进行了“书记员序列管理”改革,按照“审、书分离”的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并实行了速录员聘任制;在高密等法院探索了“法官员额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庭前准备职责为主的预审法官和专司审判的庭审法官相结合的新模式,强化了法官责任,提高了广大法官的整体素质。
  坚持继承司法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深入实施了以高效办案、诉讼便民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提速”工程,逐步建立起“远程立案”、“案件即审”、“巡回办案”、“诉讼调解”、“民调网络”五个机制,推进法官转变工作作风,优质快捷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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