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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法学基地主任联席会议暨部门法哲理化研讨会简报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28 09:32  点击:5064

2004年法学基地主任联席会议暨部门法哲理化研讨会简报


  2004年12月18日-20日,法学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在海南的博鳌召开。我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会同其他法学基地的主任向会议通报了中心一年以来的建设成果,交流了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教育部社科司袁振国副司长代表教育部肯定了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成果,同时也表达了对重点研究基地创新研究的期望。
  同往届会议不同,今年的法学基地主任联席会议重点是跨学科理论问题的学术研讨。本次会议讨论的主题是部门法学的哲理化。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在其主持人发言中,肯定了部门法学哲理化作为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一种趋势所具有的理论价值,阐述了这一领域的一些基本课题。老一代法学家李步云教授、高明暄教授和陈光中教授结合他们毕生的研究经验,谈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认为法学与其他人文学科不应该被区分开来,部门法研究的哲理化就是把部门法学的研究提升为法哲学的研究,部门法哲学代表着法学的不同学科之间的共同话语。邓正来教授和清华大学的张卫平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会议。邓正来教授肯定了部门法哲学研究的意义,同时也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表达了对部门法学哲理化去向的一种关切,他提请大家注意部门法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对现有学科疆界的否弃,从而避免让部门法哲学发展成为一个新的学科,从而走向其相反的一面。中国人民大学民法研究基地主任王立明教授、刑法研究基地主任赵炳志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主任王树义教授、国际法研究基地的副主任肖永平教授,都结合本学科的研究谈了自己的看法,高度评价了部门法学研究哲理化的建设意义。我中心的研究人员宋显忠博士在会议的自由发言阶段,谈了我中心部门法哲学研究的由来和经验。强调我中心的部门法哲学研究是在法哲学的平台之上展开的,是部门法的优秀年轻学者攻读我中心的法哲学学位而选择部门法的法哲学问题或来自法哲学专业的年轻学者选择部门法的基本问题加以研究的过程当中形成的,我中心的部门法哲学系列讲座是这样一批拥有法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年轻学者共同主持的,是其博士期间研究的一种继续。我们在这一领域已经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我们称之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应以反思为中心,对部门法的有关立法以及部门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共识加以批判与重构,在这方面部门法哲学研究不同于部门法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同时,部门法哲学的研究作为一种法哲学的研究,不应脱离这样两个支点,即部门法现有的制度安排和法律实践,否则部门法哲学就成为一种玄学。张文显教授在其发言当中认为,部门法哲学属于法哲学的范畴,是法哲学的一个分支。部门法哲学研究的是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理、基本概念或范畴及其实践,等等,部门法哲学研究的是部门法学的根本问题,颠覆性的问题,创新性的问题,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对象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部门法学的领域,并进入了法哲学的研究领域。法哲学的研究成果及其方法是部门法哲学研究的理论资源,部门法学的成果及其方法是部门法哲学研究的实践资源。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应该借鉴和运用法哲学的一些成果的方法,比如语义分析的方法,价值分析的方法,反思的方法和建构的方法,等等。
  会议的效果超出了预期,取得了圆满的成功。部门法学哲理化的必要性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基地主任樊崇义教授,作为会议的主办方,代表会议所作的总结发言当中,充分肯定了我中心在部门法哲学研究领域已经取得的成果,樊崇义教授特别提请大家关注和思考这方面“吉大近年所创造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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