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03级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见附件),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决定从2003级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生中推荐选拔优秀学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申报条件如下:
1、课程学习阶段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优良以上;
2、已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
3、在全国法学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生同学可到刘雪斌老师(电话:5166329)处报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2004年11月11日
附件:
关于在2003级硕士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200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2005年博士生生源情况,为确保本届博士生的招生质量,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招生规模中划出部分指标,从03级硕士生中推荐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选拔原则:
本次选拔采取学生自愿申报、专业组织推荐、研究生院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提前攻博推荐条件的03级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各专业所接收的提前攻博人员占研究生院下拨的本专业2005年计划内招生指标。仅限校内导师,每位博士生导师所接收的提前攻博人数不许超过2人,其中计划内仅限1人(院士可适当放宽)。
2、推荐条件:
(1) 参加国家统一入学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均有参加选拔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2) 课程学习阶段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优良以上;
(3) 表现出具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和前途;
3、推荐与接收原则:
(1)关于跨一级学科推荐与接收的原则:
①硕士、博士阶段不属同一一级学科,但专业性质相近,且均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两个二级学科,经双方导师、专业及所在学院(中心、所)同意,可跨一级学科推荐、接收;
②硕士、博士阶段不属同一一级学科,但硕士阶段与将要进入的博士阶段为同一指导教师,经专业及所在学院(中心、所)同意,可以跨一级学科推荐与接收;
(2)一般博士导师只能在同一二级学科内接收直博生,以博士招生简章为准;
(3)本次选拔推荐工作以2003级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为主,确因专业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从2002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推荐优秀者免试攻读博士学位。但上述两种形式只允许选择其一,不得两种形式同时进行。具体形式选择由学院自行决定。
4、择优录取的优先原则: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对符合提前攻博条件的被推荐人员同等条件按以下顺序录取:
(1)承担有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优先接收。
(2)向招生困难专业和艰苦行业专业倾斜。
(3)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硕士指导教师与博士指导教师相同。
(5)硕士所在专业与所申报的博士专业相同。
(6)学位课平均成绩高者。
5、推荐及选拔程序:
推荐工作由硕士专业组织进行,符合推荐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由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硕士生提前攻博推荐与考核表》。由硕士学习阶段的指导教师及所在专业、学院(中心、所)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由申报博士指导教师及所在专业、学院(中心、所)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各学院须成立考核推荐小组,制定考核标准及推荐程序,对所推荐学生进行认真考核,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将推荐名单根据所列的优先选择条件进行排序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推荐上报情况进行选拔,对选拔确定人选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录取。
6、 时间安排: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中心、所)组织统一填写推荐与考核表,统一组织审查并考核,审查及考核结果于2004年11月2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