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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呼吁协调立法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1-01 11:00  点击:3506
首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呼吁协调立法  
  长三角现有地方性法规共八九百件,虽然促进和保障了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不利于打击遏制犯罪、不利于相互往来、人为造成公民间权利不平等、设置流动障碍等。10月23日,由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在沪举行,上百位专家学者呼吁应加快建立长三角立法协调机制。
  专家们强调,法制环境一体化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创制功能,使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等制度及其执行相互协调,避免矛盾冲突。
  上海市人大法工委的吴振贵、刘伟东透露,据不完全统计,长三角现有地方性法规共八九百件,虽然促进和保障了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有的重复立法、多元立法;有的超越立法权限,规定了一些不该由地方规定的事项;有的设定了一些地方保护或政策壁垒内容;有的规范不一或不衔接;有些法规制定较早,计划经济痕迹重等等。
  在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工作的王良提出,由于公安机关在执法中的差异,也给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来了一些明显弊端,包括不利于打击遏制犯罪、不利于相互往来、人为造成公民间权利不平等、设置流动障碍等等。
  论坛上专家们形成共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区域立法协调机制,加强立法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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