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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讯息|INFORMATION
第三十三次“生活中的法理”论坛综述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9-27 21:54  点击:4577
2004年9月24日,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在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律思想者学园” 举行了第三十三次“生活中的法理”论坛。本次论坛以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性别差异和性别歧视问题为背景资料,以对歧视的理论解释与评价、平等的内涵、机会平等、“反向歧视”、关于歧视的国际公约以及当代西方的女权主义理论等问题为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有同学详细介绍了当代西方的女权主义理论以及对法学领域的影响并就用这些理论解释性别差异和性别歧视问题做了初步的尝试,还有同学详细介绍了国际公约关于基于性别的歧视的规定以及与此相关的平等权问题,在国际公约中,平等有三重内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获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无所歧视,平等权的规定是直接针对立法的,其目的是要消除制度上的歧视,另外,在解决歧视的“优惠措施”上,要注意反向歧视的问题。另有一些同学还结合一些实际事例谈了一些自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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