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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9-05 09:05  点击:4972

关于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部门: 研究生院 日期: 2004-9-1 13:41: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对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各培养单位须在 9月


  20日前将经本单位审查认为符合答辩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的名单提交到网上,并在10


  月30日前将被允许答辩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1本)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对没有按


  时送交论文的申请者,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硕士研究生(含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15日。各培


  养单位应在网上提交并打印出符合答辩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纸本名单加盖单位


  公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位办公室。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答辩时



  间安排在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每位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是否完成申请


  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等项内容。


    2、本学期研究生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须在


  12月17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12月19日前将答辩管理系统中录


  入的数据、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照片粘贴单等报


  送到学位办公室。博、硕论文电子版(1份)的报送要求见附件二。答辩完成而未能


  按时上报材料者,将不进入上一级的评定程序。


    二、按我校规定,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


  习年限一般为四年。对需提前或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提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审批


  。未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者,不得安排其进行申请学位论文送审或组织答辩。


  本学期研究生院受理提前或延期答辩事宜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并使用新的申请


  表格。新的“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


  表”见附件七、八。


    三、本学期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的毕业博士研究生(名单由所在


  单位确定)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双盲”送审。各基地所在单位应


  在9月20日前将基地中的毕业博士研究生名单单独提交学位办公室。 为保证如期答


  辩,基地中的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提交的最后期限是10月15日,向学位办公室提交


  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仍为每人7份。论文装订格式见附件四,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


  要求:


    1、扉页中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不得出现;


    2、在文章结尾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参加人


  或第几作者即可。


    四、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将实行博士学位申请论文抽查送审制度。即每学期由


  学位办公室在申请答辩的毕业博士研究生中随机抽取10%—20%的学位申请人, 由学


  校直接按“双盲”评审方式送审。 其具体做法与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毕业博


  士研究生论文“双盲”送审相同(见第三条)。


    五、其它


    1、本学期,学校对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的撰写及装潢、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


  等均有一些新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三、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位申


  请人应仔细掌握这些内容。


  另外,如果没有新的变化,以后在安排各学期学位论文答辩时,对本通知所列出的


  八个附件,则不再重复通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注意保留有关材料,或者到研究


  生院网页上查找。


    2、在送交学位办公室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中,作者本人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


  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及“《中国优秀博硕士


  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 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中,除授予学位日


  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六、本学期各校区研究生学号录入时,凡2001年以前入学的学生,为避免重号


  ,请在原学号编号前加各校区识别码。识别码如下:


    前卫校区  1


    南岭校区  2


    新民校区  3


    朝阳校区  4


    2001年后入学的研究生,在录入答辩管理系统时,如学号位数太长,可统一将


  学号由“2001******”改为“01******”,即将年份取后两位即可,总长度不得超


  过9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MBA、EMBA、法律硕士、E法律硕士、工程硕士、MPA、M


  PH)的学号统一采用研究生管理处编制的学号。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其学号由学


  位办公室给定,不得随意填写学号。


                         学位办公室


                        2004年9月1日



      (相应附件请到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中下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到学位办公室领取通知的纸本文件)


    附件一: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


    附件二:吉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及要求


    附件三:吉林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的规定


  附件四: 吉林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的规定


    附件五: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附件六:培养单位领取硕士学位答辩表决票登记单


    附件七: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


    附件八: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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