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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11 10:31  点击:3801

中国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
(2004年4月24日中国法学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中国法学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重要时期,中国法学会肩负“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法学会的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谱写新的篇章。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学会工作,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开展工作。鼓励大胆探索,在实践中认识真理、发展真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积极推动法学理论创新。



二、五年发展的基本目标



(4)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出精品。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宽广视野,促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组织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特征的,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法学学术精品。



(5)推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按照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整合现有研究会,发展新的研究会,以学科研究会建设促进学科建设,使传统学科增强活力。同时,积极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



(6)法学会组织和法学研究队伍进一步壮大。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建成以中国法学会为中枢,各研究会、地方法学会为基础的比较完善的法学研究组织推动体系。



(7)法学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新的进展。对外交流的渠道有新的拓展,双边、多边交流更加活跃,民间外交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国法学在世界上的影响进一步扩大,中国法学会在国际法律组织中的地位得到加强,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的作用日益明显。



三、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8)法学研究要始终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行。要把群众关心、中央关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并不断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的变化确定新的重点课题,积极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9)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的研究。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史,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破除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教条式理解,澄清附加在马克思主义法学名下的错误观点,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的指导地位。



(10)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研究。深入研究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导新的法治实践。



(11)加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研究。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规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规律和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的认识,认真探索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走上制度化、法律化轨道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12)加强对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研究。加强对新的宪法修正案实施的研究,加强对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研究。加强对“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的研究。紧紧围绕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规划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更好地发挥中国法学会在立法活动中的作用。



(13)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的研究。深入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14)加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问题的研究。认真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和形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15)加强对保障公民权利的研究。促进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保障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等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建立健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16)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为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保证司法独立、实现司法公正的条件、方式、步骤等问题。



(17)加强对反腐败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促进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18)加强对国际法和国外法律的研究。着眼于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和我国签署或加入的国际公约的新情况,加强对国际规则的研究,加强对国际法与国内法衔接的研究,维护国家权益,促进相关领域的法制建设。立足于我国的法制建设,比较研究相关的国外法律,提出可供借鉴的建议。



(19)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法律问题的研究。着眼于创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和良好的人际关系,针对当前最急迫需要解决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相关法律对策。



(20)实行课题研究招标制,逐步形成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的研究机制。课题研究实行三级管理,一级管理课题由中国法学会组织实施,二级管理课题由中国法学会委托各研究会或地方法学会组织实施,三级管理课题由各研究会或地方法学会自行组织实施。中国法学会每年要直接抓好3至5个重点课题的研究,指导各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完成好本研究领域、本地区内的重点研究课题。



(21)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和奖励机制。制定《中国法学会研究成果评价奖励办法》,设立全国优秀法学成果奖,作为中国法学会的最高科研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调动法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2)强化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向中央反映重要学术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组织推动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加强法学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使更多的优秀成果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制实践。



四、加大法学交流的力度



(23)积极拓展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扩大与有重要影响国家的双边交流,使建立交流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由40多个增加到60个左右,使定期保持互访的国家和地区由10多个增加到20个左右,加入更多的国际法律组织,并更多地进入其领导层。积极推动成立亚太法协中国分会等国际法律组织中国分会。



(24)扩大法学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对外宣传我国法学优秀成果和法制建设成就,组织搜集、翻译国外法律信息资料,引进国外法学优秀成果、研究方法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外法学交流成果的研究和利用,建立“国外法学信息资料库”。积极推动并协助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组团出国考察交流。



(25)积极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每年举办1至2次中小型国际学术研讨会,五年内联合有关部门举办1至2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不定期举办国外法制和法学成果专题报告会。



(26)加强和改进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工作。加强同国外基金会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筹集基金,开拓基金会活动项目,扩大基金会的社会影响。



(27)加强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港澳台法学、法律团体和法学界、法律界人士的交往,推动同港澳台地区法学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



(28)制定《中国法学会对外法学交流管理办法》。借鉴其他群众团体的有益作法,为对外法学交流的规范操作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促进法制宣传工作的发展



(29)建立和完善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机制。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进行合作,配合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就和法学研究的优秀成果。



(30)加强法学会网站建设。中国法学会要集中力量办好一个网站,有条件的地方法学会、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建立或与依托单位联合建立网站,使之成为沟通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联系的渠道,交流法学信息、推广法学成果的平台,对外传播我国法制建设经验和法学理论的窗口。



(31)办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法制报刊。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研究会主管主办的报刊,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健全发行网络,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中国法律年鉴》既保持原有特色,又大胆创新,整体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32)建立和完善重大主题论坛活动机制。精心策划、精心组织,每年推出1至2次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论坛活动。



六、推进法学会组织建设



(33)加强和规范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建设。制定《中国法学会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规则》,健全研究会工作机制,使其设立更加科学,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活力和效率。进一步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的研究会。



(34)大力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各省(区、市)法学会要在领导体制、机构设置、编制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理顺关系,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开展工作创造好更好的条件。五年内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级市成立法学会,逐步健全法学会组织推动体系。



(35)加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为中国法学会学术评议和咨询机构的作用,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制订法学研究规划、课题评审、成果鉴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指导重大课题攻关和研究会建设等活动中的作用。



(36)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工作机制。使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机关成为目标一致、力量集中、运转灵活、行为规范、工作高效的有机整体。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37)建立健全吸引广大会员广泛参与的机制。健全会员联系网络,建立“法学人才库”,形成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管理机制,组织会员参与更多的学术活动和法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努力把法学会办成“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之家”。



七、加强法学队伍建设



(38)积极推动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充分发挥法学会的特点和优势,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成长、成才提供平台、提供服务,大力配合教学、科研单位以及实务部门实施法学、法律人才培养战略,通过各种形式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39)积极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教材建设。努力促进体现反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促进符合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法学教材体系建设。



(40)加强法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引导法学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提倡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统一,反对学术腐败,自觉维护法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41)大力开展评选和表彰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活动。要认真总结评选经验,每2至3年开展一次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地方法学会也要定期开展优秀法学家评选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迅速成长创造条件。



(42)加大会员发展力度。规范会员发展的程序和条件,采取更加积极的方针发展会员,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五年内使会员队伍有较大的发展。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



(43)坚持党对法学会的领导。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向领导管理部门请示汇报工作,争取政法委及管理部门多提要求、多出题目、多交任务,进一步推进法学会的工作。



(44)切实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建立法学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机制,促进法学研究成果与立法工作的紧密结合;推动建立法学界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紧密合作研究的机制,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紧密结合。



(45)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实施本规划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过程,既要通盘考虑,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逐步实施。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年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步骤扎扎实实落实到位。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要紧密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齐心协力实现规划提出的任务,共同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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