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使参加答辩的同学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一)资格审查
1、凡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在3月31日(法学理论专业在3月19日)之前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并登记备案。
2、登记备案后,每位学位申请者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该登录系统在4月1日开通),登录完成后,打印出《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答辩资格审查表》,持此表在5月8日前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查事宜。
3、凡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和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二)提交学位论文
1、法学理论专业
根据学校规定,自2004年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寄往校外评审,评审一律采取“双盲”的方式进行。 凡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分计划内、外),在2004年4月13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25本(其中平装版19本,精装版6本);1999年以前(含1999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在2004年5月8日前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博士学位论文25本(其中平装版19本,精装版6本),逾期不予受理,也不接受延缓提交的请托。
法学理论专业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所提交的用于外审和同行评议的博士学位论文9本(含25本之内),论文装订格式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便于匿名送审,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修改,请本专业参加答辩者注意:
①在扉页中将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去掉。
②在文章结尾部分,不要添加致谢。
③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中不要标出研究生本人的姓名,只标明是第几参加人和第几作者即可。以上修改只限于提交学位办公室的9本送审论文,其他16本论文,仍按有关规定的格式进行装订制作。
2、刑法学专业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2004年5月8日前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25本博士论文(其中平装版19本,精装版6本),逾期不予受理,也不接受延缓提交的请托。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一)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1、在4月15日前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论文13本,电子版论文一份,逾期不予受理,也不接受延缓提交的请托。
2、答辩前将个人信息录入答辩系统。
(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申报答辩资格审查材料工作在4月8日至4月9日间进行,凡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上述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
1、硕士学位论文13本,电子版论文一份。
2、各科试卷(试卷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核查)。
3、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办理学位证书)。
6、答辩费(人民币伍仟元整)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
1、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拟定在6月1日至6月14日进行。
2、凡在本次答辩期间不能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前提出书面申请,到研究生院办理延期手续。
3、学杂费未交齐者,不能进行答辩。
4、其他有关事宜,参照校学位办3月12日下发的《关于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精神执行。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4年3月18日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地点、电话:
吉林大学南校区(林园路1788号)东荣大厦0716室。
电话:5166105 传真:5168733
研究生办公室人员分工:
王立国 负责研究生办公室全面工作
高晓春 负责博士生有关工作
赵 洁 在校法学硕士有关工作
吕 欣 在校和在职法律硕士有关工作
孟庆红 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