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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哲学系列讲座之八:蔡宏伟:西方宪法理论的两种范式或风格——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4-26 09:11  点击:5896

部门法哲学系列讲座之八


题 目:西方宪法理论的两种范式或风格——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
主讲人:蔡宏伟
时 间:2004年4月28日(周三)晚6:00
地 点:第三教学楼第五阶梯教室


讲座提纲:

一、反思我们当前的宪法学教学
㈠当前宪法学教学的两种取向或模式
㈡何为理论

二、介绍西方公法(或宪法)理论的两种范式或风格——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
㈠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的基本特征
⒈规范主义的基本特征
⒉功能主义的基本特征
㈡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分歧
㈢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的理论基础

三、用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观照宪法修正案
㈠解释
㈡反思

思考题:
1.我们需要怎样的宪法学?
2.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有效性及其局限性?

参考书目
1.[英]马丁·洛克林:《公法与政治理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英]戴雪:《英宪精义》(中译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3.[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中译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4.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5. 《宪政译丛》(中译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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