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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作品]模糊的转变——《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淆》读书笔记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1-06 18:58  点击:2764

“小南湖”读书小组论文
“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首发作品


 

模糊的转变
——《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淆》读书笔记
周红阳



 

在《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淆》一文中,哈耶克撷取了七组语词:内部秩序与外部秩序、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阐明的规则与未阐明的规则、意见、价值与意志、目的、规则支配的秩序与目的支配的秩序、偶合秩序与经济、有限民主与民主。经由这些语词的相互比较、甄别,分析和挑明了哈耶克所瞩意的七个语词的大致含义,构建了自生自发秩序的基本图景。得以型构这开放社会突出特征的语词即是:内部秩序、内部规则、未阐明的规则、意见和价值、规则支配的秩序、偶合秩序、有限民主。当然,这七个语词并非绝对地排斥与之组对的相关语词,只是它们显著表明了开放社会的概貌。
就在这自生自发秩序的论证进程中,隐含于标显其特征的语词之下者则是哈耶克的“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的知识观(这一点在论文的译注里已经予以说明)。借助于这样的一种知识观,哈耶克建构起庞大的社会理论。或许用一种不是特别恰切地概括,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的开放社会大体遵循着“家”、“国”、“天下”的演进次序。秩序的演进在达致“天下”之时终了或者说历史的目的在此终结或完全实现。如此的社会图景确实为人所渴望。
但是,在自生自发秩序根本性地支配“天下”的过程之中,不免让人觉得模糊不清或者说想要努力把握住却又总是把握不住的则是哈耶克的论证:从知识观到秩序的确立是怎样完成的呢?或者说,在哈耶克的知识观里,知识到底是什么样的知识,以至于可以确立一个自生自发的开放社会秩序?尽管在论文的译注里清楚地标明了哈耶克知识观的转变:从“分立的个人知识”经“知道如何”(know how)的默会知识再到“无知”的知识观。却未曾交待,其实也无法交待哈耶克的知识观是怎样的具体内涵。
对于开放社会的自生自发秩序,要真正地确立起来,似乎必定要拥有一种正当的权力。而且知识要获得一种秩序,就只能是对于知识的信仰,或者说由于深深信服于知识,愿意遵循着知识所指定的路径或规则而走。因此,与其说是知识获得、确立了秩序,不如说是信仰中隐藏的权力获得、确立了秩序?!正是在这里,要追问的相似问题是:知识到遮蔽于秩序之中的权力的转变是如何可能的?
培根曾经有言:“知识就是力量(权力)”这句广为传诵的经典似乎径直架起了沟通知识与权力的桥。但显而易见的是,培根的经典只是一个论断。论断并非认真地完成了从知识转变为权力的论证,而且,可以辨析出来,培根所意谓的内容与哈耶克所指涉的内容绝非等同。培根是在科学的界域内论析的,这也是国内通常将其译作“知识就是力量”而不是“知识就是权力”的原因。至于哈耶克的论辩,借用其标题中的语言,是在“政治思想中”的阐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耶克的知识转换成了“政治思想中”的权力。但知识并非能天然地等同于权力,知识要改变为权力,大概需要在政治思想的视域里。其实,是权力让知识成为权力,而不是相反:知识自身产生了权力。不过,无论是什么,只要是置放在政治思想的视域里就都有可能切转成权力。
无需细述,在通常的语境之中,知识不能产生权力是很容易理解的,因此,依赖于权力才能凸显出来的有法则、有秩序就是值得怀疑的。
与此相关联的是,哈耶克的同志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大著中所着力进行批判的进路与哈耶克类似。波普尔选择了哲学家,如柏拉图进行清算,试图通过哲学上知识观的批判来达致政治思想上的证成。因此,甚至可以更为本原性的追问:哲学与政治的相关如何可能?
在众多的哲人之中,哈耶克相当看重康德。康德的哲学思考较之于其先前的哲学是颠覆性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在《纯粹理性批判》,康德尽力要解释的是为知识划界,从而为信仰留出地盘。其间的知识是“先验综合判断”的知识。而这种划界实质上表明了知识的限度性。知识有“必然无知”或者说理性/知性有“理性不及”的一面。因源于“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理性需要明白自身的界限,在该有范围的边线处止住,不得僭妄。也正是由于这样,立基于理性之上的理论构建要认真对待理性的限度性。
哈耶克的知识观正是表明了理性的“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理性的限度紧紧嵌于其知识观的核心,成为根本性的要素。那么,在这样的知识观里,秩序从何而来?权力从何而来?
针对政治领域的知识运用,欧克肖特作出过两种划分:技术的知识和实践的知识或传统的知识。前者是可以通过学习规则、公式、条例或其他书本的东西来掌握的;后者则类似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睿智或波兰尼所指的“默会知识”,无法像前者那样被把握住,只能经由长期的实践获致。在欧克肖特看来,“今天几乎所有政治都成了理性主义或近理性主义的”,理性主义政治是近代(欧洲)政治最主要的样式。然而,理性主义只相信和承认技术知识,为的是追求确定性。据此进行观照,哈耶克的知识观能否从此找到经验的应对物呢?以使得至少在含混的表面,知识与秩序和权力之间紧密关联起来了!回答尚早。
再来仔细察考《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淆》一文。哈耶克的论述几乎总是偏好于“未阐明”的知识,知识的隐蔽处或者说未被揭示出的“无知”之处。暂且不论哈耶克是立基于知识之上来描述开放社会的,还是立基于对某一种知识的偏好之上来描述开放社会的。要先行究问的是,如果假设知识能够衍生秩序和权力,那么这些知识是什么样的知识?可以认为,社会领域中的人生存在区别中,生存在部分中,生存在细节中,或者说,社会领域中的人各个拥有不同的“地方性知识”,没有一个人可以识透社会中所有人的知识,也没有一种知识机制或知识设计方式能够洞穿社会的所有知识,人在终极意义上是“必然无知”的。但无论开放社会,还是部落或封闭社会的人总是在追求有所确定,至少能较为确定的(确定或较为确定也是以一定的知识为标准的)知识,在具体的社会领域,人没有生存在无知的恐惧里。在知识的终极意义上,人非常清楚自身不是上帝,不可能如上帝一样来握住世界。即使是极为渴求哲人的柏拉图,也只是在想像着一位哲人王能从知识的根基处“理念”化世界。然而,之所以有哈耶克所批判的建构论唯理主义者,其知识观中更多地被关注者落在有知之上,落在充满确定或较为确定性的知识之上,和哈耶克的强调之处似乎恰相反对。但社会中的政治,正如欧克肖特的分析,是确立在确定性的技术知识之上的。至少在通常的意义上恰是如此。
既然如此,过滤掉“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的知识的政治,是面对着知识的确定性界域。那么,从“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的知识观如何转换到开放社会的自生自发秩序和潜在于秩序之中的权力呢?
渐行渐远,进一步的思考可以发觉,在哈耶克论述的字里行间,权力在其社会理论的建构中消失了。几乎难以寻觅到权力的踪迹。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勾画出的是一幅美妙的世界图景。其实,有秩序总意味着无秩序或混乱状态的存在。从混乱到有序的实现得有一个或长或短的变迁。但这样的变迁也寻觅不到。据此看来,哈耶克的阐释是一种纯粹的原生意义上的,根基径直连接在哲学的深厚处。开放社会的意象似乎抛开了所有具体知识的论述,只是从哲学含义上的知识观来把握。所以,如果这种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对哈耶克《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淆》一文的解读,基本上就可以完全锁定在哲学意蕴上的知识观和政治思想中的秩序这两个论题上。但并非如此简单。尽管问题仍然是:这两个论题之间的勾连是如何可能的?
也许哈耶克的“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是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上开放。开放社会中知识的考量是朝向时空的双重维度,是由时、空来支起知识观开放性的陈述。在哈耶克的论述前设中,社会中的人被极度压缩,抽象成单向度的人——模糊不清的知识载体。自生自发秩序里的人拥有着各自特定的“地方性知识”,似乎没有任何另样的欲望,除去想以自身所具备的知识与其它个体进行交易之外。个体的知识是其与外部交易的独特对象。而且,知识的利用是一种开放性的利用,不是某种秩序组织者的知识支配着这种社会秩序,“指导着个人行动的有关事实的知识和目的乃是行动者个人的知识和目的”。于是,内在于这些行动者个人之内,秩序得以自生自发型构出来。或许,在无法获知知识和秩序的关涉时,其间的秩序可以理解为自然生成的?但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不同于自然生成的秩序,正是在这里,哈耶克的知识观的知识究竟涵括什么才似乎显露出来。换言之,要整合出一种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必定要有某种知识机制或知识设计方式来充当为标准或参照系,以其隐含的权力来筛选出可以接受的符合标准的优良知识和不可以认可的、须要剔除的劣态知识。或者说,在自生自发秩序之中,只是某一些个体甚至某一个个体的知识在某一些甚至某一个判断之下得到了充分利用,且在一定意义上其支配了其它个体的知识,无论对于知识是清晰地意识到还是不曾意识到。
终于,哈耶克的“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所逼近的知识大体上就是一种利用行动者个体的知识机制或知识设计方式的知识,一种知识运用的判别标准。在论文里,哈耶克贯穿于这样的知识机制或知识设计方式的知识之中的,就是或至少主要是通过竞争的发现过程,“探明一种我们能够通过运用任何为我们所知道的手段而获得的捷径,以求趋近于实现一种较为低调但却高度重要的目的,即,所有实际生产出来的东西都是按照可能达到的最低成本生产出来的那种事态”。简言之,哈耶克的知识机制或判别标准是或主要是效率。
但正如“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的知识观所标明的知识限度性一样,效率机制也是存有限度性的。在效率的剪裁下,适合于效率标准的个体成为了自生自发秩序的权力支配者,如果这时的支配状态可以认为是一种权力在场状态。如是,则远远离别了绝对终极意义上的“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对效率最有贡献的知识被认定为优良的知识,支配、控制了其它的不具多少贡献的知识。因此,在哈耶克所批判的极权社会里,是某一个组织者的知识或某种知识支配、控制了其它的知识,而对于后者造成外部秩序;在哈耶克所珍重的开放社会里,也存有一种外部秩序。极权社会和开放社会两者的差异只是在于知识机制或判别标准不同。然而,无论哪一种判断理据,都有着限度性,这也是“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所内在涵摄的。由是无论哪一种社会秩序,都只能是某些人或某个人的内部秩序,对于它者必定是外部秩序。当然,这仅仅是知识上的。
实际上,在政治领域,知识只是知识,权力还是权力,秩序也还是权力的秩序。在哈耶克生活的国家——英美或者被哈耶克视为异类的国家,哈耶克的知识观中内含的知识至多可以认作是权力正当性的辩护理据。对于立基于知识之上的社会秩序及权力,则是万万当不得真的。相反,往往是社会秩序及权力在生产知识,按照其自身的需求制造和加工知识。
在知识的论述进路上,柏拉图想像出一个哲人王——从世界的根基处把握住智慧的哲人王,由其治理国家,介入政治领域。 这是从知的角度而来的;哈耶克则构建出一个开放社会——非由某个或某种意志和目的组织的社会,其间所有个体的知识自由竞争,这是从无知的角度而来的。但无论是知还是无知,都是也仅仅是从哲学的视域进行的分析,绝不能等同于政治思想的社会秩序及权力正当性的分析和论证。
也许,在哈耶克的设想中,根本就应该排斥政治权力的存在,但问题在于这样情况下的社会秩序可能整合吗?所以,哈耶克从知识到秩序及权力,从哲学到政治的论证过程不是那么地清晰,至少是值得深究和怀疑的。一旦这个论证过程模糊不清,自生自发秩序的原初形成就成为问题,自生自发秩序的扩展就更是大问题。毕竟,知识的分布特征不等同于秩序的已然确立,在混乱或无法则,无秩序中同样有知识的充溢。
诚然,哲学的批判非常锋利,但也只是哲学的重构,从哲学径直推论不来政治领域的社会秩序及权力的存在,即使可以推论出,社会秩序的型构及权力的有限度性也不能天然地证成开放社会或自生自发秩序的必然正当。在社会秩序的型构及权力的有限度性和其应该存有的正当性之间有一条鸿沟。
其实,开放社会的庞大整体同一中,处处透露出被遗忘的缝隙——无秩序的混乱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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