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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9“小南湖”读书小组读书及讨论规则(试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11-19 17:18  点击:2636

“小南湖”读书小组读书及讨论规则(试行)


 

         第一条:成立“小南湖”读书小组的宗旨:讨论本着平等参与、对话与宽容的精神进行,目的是为了通过严肃、认真地潜心读书,澄清问题,砥砺学术,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第二条:本读书小组面向2003级法学理论全体博士研究生。黄文艺和吴宁是本读书小组的特别成员。作为一个开放性组织,自愿参加,在严格遵守读书小组规则的前提下,鼓励来去自由。
第三条:组长和总召集人为邓正来教授。
第四条:读书小组的基本活动方式为共同研读经典和重要的著作,就相关主题展开讨论。
第五条:读书小组的读书范围由读书小组组长邓正来教授指定,参加读书小组成员可以就此提出意见。
第六条:每一位读书小组成员都必须认真阅读指定著作,并且严格按照要求写出书评,字数要求为3000字以上,符合此要求者才能在该次讨论中发言。成员进行书评写作时,必须独立完成,相互之间不得进行交流。
第七条:每期读书活动选定一名主持人,一名主发言人,两名主评论人。以上人员由读书小组成员轮流担任,具体由邓正来教授确定。
第八条:主持人是该次读书活动的召集人。主持人负责发布和通知讨论时间、地点、阅读书目等相关事宜。在讨论进程中由主持人执行讨论规则,主持讨论会进程,引导讨论方向,维护讨论秩序,使讨论按照规则正常进行。主持人要严格控制发言人时间,必要时有提醒的权力。
第九条:读书活动由主发言人对议题进行全面评述。主发言人的评述应该就阅读内容做出简要概括,阐明自己的理论立场和主要观点,主发言人在报告中必须阐明并分析阅读对象所使用的论证方法。要求言语简练、条理清晰,能够对于进一步的深入讨论确定明确的方向。
第十条:主评论人负责事先收集读书小组的参与成员提交的书评报告并进行记录以确定该次参加讨论的成员名单,参与讨论成员务必在读书活动进行前五天提交其读书报告及电子版,不得延误,在职攻读的博士生愿意参加读书会的也应该提交书评报告电子版。
主评论人在整理读书报告的基础上归纳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和见解。主评论人对主发言人的发言进行评论,发言要求与主发言人相同。主发言人和主评论人的发言的电子版必须提前两天发给提交了书评报告的讨论会成员。
第十一条:讨论会先由主持人宣布讨论开始并说明讨论的相关要求。主发言人首先进行主题发言。然后由主评论人在此基础上进行评论。时间分别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和十分钟,接下来是自由讨论阶段。
第十二条:自由发言必须严格遵守讨论规则,将讨论集中在由主发言人和主评论人确定的议题范围内,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每人限定一次发言机会。
第十三条:讨论不得迟到、早退,在进行讨论过程中应该保持安静,不得任意打断他人发言,否则主持人有权制止。连续请假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本读书小组。
第十四条:讨论会结束后,主持人必须在五天以内整理出讨论综述,综述要求总结核心论题、进行必要评议并指出是否还有其他没有涉及的隐含问题。讨论综述、主发言和主评论内容以及所有的书评报告由主持人发到网上以进行公开讨论。
第十五条:基于深入讨论的必要,某些议题是否安排后续讨论由邓正来教授确定。未列入讨论会的其他议题和会议中的个人意见由与会人员进行会后交流,不再进行讨论。
第十六条:讨论每三周举行一次,一学期至少举行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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