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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专家建议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8-16 12:50  点击:3760
专家建议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
  随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发展,全国各地为此开展的立法也迅速铺开。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8个省、市级人大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年会暨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讨会上获悉的。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是2001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随后通过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成为我国第一部在全省范围内施行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全国已有4个省级法规。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正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或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或审议工作。
  在今天的会议上,专家们认为,虽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及全国人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党中央的一系列反腐败的方针政策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但都过于笼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仍缺乏有力的法制保障,给人以“于法无据”的感觉。为此,专家们提出,有必要由立法机关制定一部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法,与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共同形成一个立体式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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