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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7-26 00:05  点击:3578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7月22日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仲芳首次主持召开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及监所检察厅负责人向新闻界通报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的情况。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负责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代表高检院对外发布检察机关重大新闻事项,接受新闻媒体记者常规性采访,具体办事机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有: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业务决策;检察机关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重大典型案件;检察机关新颁布的司法解释;针对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给予澄清,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检察新闻等。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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