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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证行业实行公证赔偿制度两年赔偿六百万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7-17 11:59  点击:3926
我国公证行业实行公证赔偿制度 两年赔偿六百万
  我国公证行业自200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各行业中率先实行赔偿制度:公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至今两年多来,已受理公证赔偿案件300多件,赔偿数额近600万元。
  目前,全国公证机构平均每年受理公证案件1000万件。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公证赔偿制度,保证公证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14日在乌鲁木齐结束的全国公证赔偿基金管理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公证赔偿规则》即将出台。
  为帮助西部地区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公证员协会7月14日还向西部省、市、自治区贫困县的公证部门捐赠电脑1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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