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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全国法院开展司法大检查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6-24 11:04  点击:3782
全国法院开展司法大检查   
  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查司法指导思想是否正确      
  □二查审判作风是否端正      
  □三查审判质量和效率是否提高      
  □四查有无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近日对全国法院正在开展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很好,希望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抓好这件事,并从大检查中研究从哪些方面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了罗干同志的重要批示,并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罗干同志的批示精神,把这次司法大检查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司法大检查强化公平与正义、公正与效率的观念。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整改,务求实效,使全国法院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审判和执行工作作风进一步端正,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以崭新的面貌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法院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人民法院必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下大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等问题,弘扬司法正气,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启动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从6月中旬以来,在全国法院开展司法大检查,是这次教育活动承上启下、至关重要的一个阶段。此次司法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四查”:一查司法指导思想是否正确;二查审判作风是否端正;三查审判质量和效率是否得到提高;四查有无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重点查处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案件中的违法乱纪问题。    
   肖扬说,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法院第一次大规模的司法检查活动。这次司法大检查要抓住“热点”,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务求实效。既要查处问题,又要弘扬正气,更要注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使法院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有明显提高。      
  肖扬说,开展司法大检查,对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将产生重要作用和影响,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是内容十分丰富的司法体制创新系统工程,人民法院要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针对司法工作的实际问题,设定具体的改革项目和任务;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和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效率的问题入手,提出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和意见,为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具体实践的依据。      
   肖扬强调,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司法大检查的全过程,这是搞好司法大检查的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他要求各级法院的领导要统揽全局,正确处理好司法大检查中的各种重要关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大检查活动的健康发展和深入推进,务求实现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审判作风进一步端正,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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