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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首次法制讲座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5-01 12:14  点击:3822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首次法制讲座
  吴邦国主持讲座并强调,要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第一次法制讲座。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迫切需要我们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吴邦国说,为了切实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学习,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李鹏同志的主持下,建立了法制讲座的学习制度,从1998年开始共举办了三十讲。讲座的举办,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法律和人大工作,提高素质,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特别是提高审议法律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举办法制讲座已经成为具有人大特点的有效学习形式,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发扬这一传统,承前启后,继续把法制讲座办好。
  吴邦国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担负着立法、监督、决定国家机关有关领导人选、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等职责。我们要真正担负起这些职责,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方面的知识。我们惟有刻苦学习,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同时,加强学习是适应人大工作特点,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需要。这次常委会换届后,有四分之三的常委委员是新到人大工作的。一批长期在党政部门的同志,对人大工作这个新岗位,还不熟悉,需要转换角色、重新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很强。在人大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尽快学习、熟练掌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以便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吴邦国强调,首先,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我们突出强调的是,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作为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学好宪法。只有学好宪法,才能实施好宪法,才能保证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我们还要注重学习规范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相关法律,熟悉和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这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基本功”。做好人大工作,还要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管理、历史、军事等方面的知识。
  今天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他以《我国的立法体制、法律体系和立法原则》为题,重点讲了四方面内容:关于我国的立法体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关于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关于探求立法的规律。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盛华仁、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听取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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