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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自私三解:论《原富》的重心所在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4-17 16:42  点击:4397

   


  此前为林行止的《原富精神》为序,大赞《原富》。我说史密斯一七七六年所发表的这本书,不仅到今天在经济学上还是全无敌手,而作者的博学多才是我平生仅见。(爱恩斯坦等人的天才当然惊天地、泣鬼神,但博学就谈不上。我认为在历史人物中,论博学多才,可与史密斯平起平坐的只有达尔文。英国——包括苏格兰——的旧传统真的很了不起。)



  闲话休提,因为这里要谈的是一些比较深的学术,要争取文字空间。一般经济学者都知道,《原富》中的一个重点,是自私(史氏所说的self-interest)会给社会带来利益。但自私有三个解法,或可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看。



  第一个角度,现代经济学用的,自私是一个假设——在局限下争取最大的个人利益(Postulate of Constrained Maximization)。人的本质究竟是否自私毫不重要,重要的是假设任何人,在何时何地的任何行为都是以自私为出发点,没有例外。这个一般性(universal)的假设(Postulate),加上逻辑及理论,可以推出数之不尽的假说(hypotheses),而这些假说是可以被人的行为事实推翻的。若行为事实没有推翻假说,那么行为就算是被假说解释了。若事实推翻了假说,经济学者就要再下工夫。这是科学方法的第一课:自私假设是经济科学上的需要,人的本质究竟怎样是另一回事。



  第二个角度,自私是基因遗传的,天生下来就是这样,改不了。一九七六年,生物学家Richard Dawkins发表的《自私基因》(The Selfish Gene),是一本重要的书。作者引证于多种动物的生态,有力地辩证自私是遗传的。这本书有一段时期引起经济学行内热衷于新兴的“生理经济学”,但因为在解释人类的行为上与假设的自私没有什么不同,日渐式微了。



  史密斯看自私,是从第三个角度看。他认为人的本质有同情心,但为了生存不能不自私。那是说,自私是无可避免地被逼出来的。非所欲也,不能不自私也。在整本厚厚的《原罪》中,他只说过一句类似的话,但史氏在《原富》之前的另一本书,这第三个自私角度较为明确。三十年前我以这被逼自私的角度重读《原富》,才认为自己真的明白这伟大思想家的重心所在。



  史密斯看世界是这样的。社会的经济局限与环境迫使人自私,而人的自私行为到头来又使社会的环境及制度有所改变。二者息息相关,不可分割。人因为环境不同或知识、经验不同而有所改变,社会的体制就跟着演变,而因为自私永远被逼着存在,人的行为就会因为体制环境不同而改变了。



  虽然史密斯没有明言,但很清楚地他认为社会的任何体制都是按着自私与环境的互相影响而不断变化。从这角度看,整本《原富》是颇为明确地表达着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进化论”。人如是,社会体制也如是。《原富》影响了达尔文,众所周知;较少人知道的是这本书更影响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唯物论及马克思。



  从假设自私的角度看,“进化论”怎样也看不出来。从基因自私的角度看,自私本身就是进化的适者生存的效果,“进化论”的大前提却也看不出来。但从被逼自私的角度看,一个伟大的脑子就可以想出“进化论”。



  没有史密斯就可能没有达尔文,没有达尔文就没有孟德尔,没有孟德尔就没有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科学发现:五十年代发现的基因结构。这是史密斯对生物学的贡献。但他是个经济学者。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上,他可没有那样幸运了。



  我很欣赏Max Lerner一九三七年替《原富》所写的《引言》。他说时代启发了史密斯,而史密斯到头来影响了时代,是对的。但Lerner说史氏的所有论点都被后来的论著刺破,却是错了。Lerner的思想相当“左”。他在该《引言》中多次高举马克思,认为马氏的功力不在史氏之下。



  我们不要忘记,一九三七年的前前后后,世界有经济大萧条,数之不尽的学者认为那所谓资本主义大限将至,共产或社会主义势必取而代之。时势造英雄,马克思的信徒暴升是不难理解的。



  受到史密斯的感染,黑格尔及马克思等人深信社会的体制会不断“进化”,不断演变。邓小平先生和今天北京的领导人是这样说,而我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我不同意的,是说世界会变可不是说会变到非资产制度那方面去,也不是说我们要以革命来改变世界。



  黑格尔、马克思、Lerner等人读《原富》,读得一知半解。史密斯的观点,是社会的体制是会演变的,但他从来没有说过,人类被逼出来的自私也会变。自私一日不变,没有私有产权就一定民不聊生。这是十九年前我从交易费用角度推出来的定律——也是受到史密斯的感染的。



  辩证法唯物论认为人的自私可以更改,而毛泽东力行改之,但改来改去,最自私还是毛泽东自己——那是在权力斗争中被逼出来的极端自私了。



  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上,社会的政制,做生意的合约,公司的结构等还是会演变的。比方说,在今天电脑发达、网呀网的进展中,二十年后的社会与其运作方式,肯定与今天的大不相同。但自私的行为不会变,而若没有私有产权,科学怎样发达人还是会饿死的。



  《原富》屡有小错,无伤大雅,但它的重心对得精彩;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不可以相提而并论的。



  我认为《原富》错得比较严重的地方,是史密斯在分析制度的演进中,忽略了有时是改进,有时是改退。人的自私对社会有利也有害,而人的无知,大可被政客或谬论所误导,以致一穷二白。像“文化大革命”那种事,发生在史氏身后二百年的二十世纪,是他的理论不能容许的演变大恶化。



  中国在毛泽东统治下的数十年,从进化历史的时间上看,只是分秒之间。这样看,《原富》还是没有大错。但近代学者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却发现以亿年计的进化中,好些生物曾经极盛一时,然后突然间灭绝了!



  不适者淘汰的一个可能性,是灭绝。人的自私在某些不幸的情况下可以灭绝人类!这一重点,史密斯当年是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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