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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与理性》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16 05:30  点击:4346

【作者简介】

    亚历山大·佩策尼克,1937年生于波兰克拉科夫,1955年在加格罗林大学师从著名法现实主义者欧普力克;1966年成为克拉科夫大学法律方法研究所的教授;1978年成为隆德大学法理学和“法律与计算”领域的教授;1983年于隆德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1991年被任命为芬兰科学院的外籍院士;2003年至2005年间一直担任世界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主席。曾担任由克鲁格出版社出版的“法律与哲学图书馆”系列丛书的主编,“法哲学和社会哲学档案”以及世界著名法哲学杂志《法理》的编委会成员。研究领域众多,其中尤以法律论证和法律融贯论为重。在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其著述颇多。《论法律与理性》一书为其法律融贯论思想的集大成之体现。

 

【内容简介】

《论法律与理性》是关于法律融贯论的一个概要,其基本思想是合理支持以及理由权衡。该理论事关法律本质,强调理性在法律中的作用,拒绝将理性的作用局限于演绎逻辑之适用。在充分理解分析哲学成果(包括专业性成果)的基础上,《论法律与理性》以分析哲学的语言提供了一种法律理性主义理论。这种精确分析一般与法实证主义理论相关且具有与狭义自然法相左的哲学立场,但在决定何为法律这个问题上,这种精确分析却又与其同样强调理性的作用。此外,《论法律与理性》预示并影响了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法律逻辑发展,即非单调(可废止)逻辑在分析法律推理中的发展。

 

【本书目录】

出版说明

总序

第二版序言

前言

引言

第1章 法律推理的雕境:道德评价抑或法律描述?

1.1 法律推理理论

1.2 法律裁决与评价

1.3 “法律裁决”的概念

1.4 为何法律人需要特殊的解释方法

1.5 法律知识

 

第2章 道德判断的合理性

2.1 认知主义与非认知主义

2.2 实践陈述的实践意义与理论意义

2.3 关于实践陈述理论意义的进一步阐述:初显性道德陈述

2.4 权衡与平衡

2.5 权衡在道德理论中作用的一些例子

2.6 权衡在正义论中的实例

2.7 道德推理中的支持

 

第3章 法律推理的合理性

3.1 引言与例子:法律推理中的“支持”

3.2 对法律推理中“支持”的分析

3.3 法律合理性与法律范式

 

第4章 道德与法律推理的终极证成

4.1 融贯

4.2 融贯、正确性与真理

4.3 理性论辩

4.4 法律推理为何应是合理的

 

第5章 什么是有效法?

5.1 什么是有效法?——引论

5.2 法律与道德:论自然法

5.3 法律与道德:法律实证主义

5.4 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进一步阐述

5.5 法律存在之问:法律现实主义

5.6 作为有效法构件的规范

5.7 关于法律体系外在有效性的进一步阐述:作为有效法构件的行动

5.8 法律中的事实与价值

5.9 所有法律问题都有唯一正解吗?

 

第6章 法源学说

6.1 实质性理由与权威性理由:法律渊源

6.2 “必须法源”、“应当法源”和“可以法源”

6.3 法源规范

6.4 习惯

6.5 先例

6.6 立法准备性材料

6.7 专业法律文献

6.8 国外法

6.9 法律草案与旧时有效法

 

第7章 法律推理的方法

7.1 推理规范

7.2 逻辑解释、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

7.3 缩限、限制解释、扩张解释以及新规范的创制

7.4 类比结论

7.5 制定法的目的阐释

7.6 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

参考文献

索引

 

【书籍信息】

作者:亚历山大·佩策尼克

译者:陈曦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5月

ISBN:978756205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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