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刘星显,1982年生,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法学学士(2005)、黑龙江大学法学硕士(2009),吉林大学法学博士(2012),现就职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法学跨学科,法律与文学,地方法治。
【本书简介】
本书从法律与经济学、法律与社会学、后现代法学以及法学教育四种法律与文学关系的视角,通过对现代主义与反现代主义的比较,将作为反法律与经济学的法律与文学、作为法律与社会学的法律与文学、作为后现代法学的法律与文学以及作为法学教育的法律与文学,做了详细的阐述,用以回答“法律与文学是什么”这道难题。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局限
三 本书的逻辑结构与设计理由
第二章 “法律”与“文学”之关联模式:从现代到后现代
一 “法律”与“文学”的诸关联模式
二 “法律”与“文学”诸关联模式之关联
第三章 法律与文学学术史检视:基于二分法视角
一 引言
二 法律与文学之发轫:以柏拉图为开端
三 法律与文学之确立:威格莫尔与卡多佐
四 法律与文学之扩张:从怀特到后现代
五 法律与文学之整合
六 小结
第四章 作为反法律与经济学的法律与文学
一 法律与文学和法律与经济学的同生相异关系
二 经济人与反经济人:法律与文学的质疑与批判
三 文学人:建构法律理论人的另一种可能
四 反经济学话语的文学话语:建构法律话语的另一种可能
五 小结
第五章 作为法律与社会学的法律与文学
一 法律与文学中的真实性问题
二 法律与社会学统摄下的法律与文学
三 超越工具性法律与文学:文本形态论
四 文学文本分析一例:《杀死一只反舌鸟》中的正义与法律
五 小结
第六章 作为后现代法学的法律与文学
一 引言
二 后现代转向中的法理学
三 后现代法学运动中的法律与文学
四 法律与文学两大论域的后现代特征
五 法律与文学的后现代动向
六 小结
第七章 作为法学教育的法律与文学
一 重申法律与文学的教育目的
二 法律与文学课程的对比分析
三 法律与文学对法学教育的促进与推动
四 小结
第八章 结语:法律与文学是什么
参考文献
【书籍信息】
作者:刘星显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12-11
ISBN:9787509767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