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动态 > 阅读正文
法治动态|INFORMATION
劳动保障部为全社会“讨工资”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1-29 16:11  点击:3741
劳动保障部为全社会“讨工资”
  
年年有余,对于中国的老百姓,千百年来似乎只有这个词最能表达他们时近年关的一种期盼,普通民众对于财富积累的一般欲望就这么深深地蕴藏在这四个再简单不过的字中。而这个年关,财富正在成为点击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个中原因,不光有明星逃税大案的查处,政府为民工讨还工资的重拳出击,以及一浪高过一浪的收入不公呼声,更有着党的最高会议对新时期分配理论重大创新的深刻政治背景。
  为此,“改革漏洞百出的分配制度,在理论和政策上寻求突破”自然也就成了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这个年关压力最大的一件事。1月24日,该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召集来自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企业界的有关人士,举办了“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高层研讨会。从研讨会透出的信息表明,一大批专家正在对中国的分配制度进行全方位抽丝剥茧的调查和研究。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面临着最严峻的挑战,也正在进行着最勇敢的突破。
  
  一笔糊涂账
    
  樊纲抛出惊人调查结论:分配不公深层次原因长期被人忽略,土地这个最大的家底没有记账,最值钱的要素正在参与个别企业的分配。      
  毫无疑问,对于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长期社会心理积淀的中国来说,公与不公在分配问题上总是首当其冲。    
  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在会上一发言就抛出一个惊人的结论。原来,从2001年开始他便着手一项调查,旨在为中国的生产要素摸清家底。结果令人震惊:两种最常见也最基本的要素——土地和自然资源这么多年来居然没有纳入统计的范畴。据他统计,2002年全国以资本形态存在的非劳动要素价值共38万亿元。就是这么一大笔财富,多少年来事实上在参与着分配,但却没有记账,而以这样那样的名义留在占有他们的企业中,成为这些企业利润的源泉。就拿中石油来说,这个利用资源最多的企业,居然从未缴纳过资源税,而是作为企业的利润长期暂留在企业中。而当资源溢价之时,资源带来的收益就当然地变成了企业的利润,就成了企业增发奖金、增发工资的来源。    
  可以说,这是中国最大的一笔糊涂账,我们最值钱的土地和自然资源要素无账可查,正在由各个小集团利用,然后参与了他们的分配。而这正是造成严重分配不公的一个根本原因,樊纲的结论令人触目惊心。    
  说起糊涂账,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更是振振有辞。他指出:现在的收入差距不是按要素分配拉大的,而正是非要素参与分配造成的。他的依据是,从改革开始及至改革进行这么多年,原有的产权状况一直没有得以明晰。中国的工人农民在三十年的计划经济后,积累了几十万亿的国有资产,本不是一无所有地进入市场,多年来在“义务劳动”状态下积累的财富客观存在,他们的社会保障金已经积累了几十载。在这个前提下,国有资产应该分两块,一块是全民资产,一块是政府资产。政府资产是通过税形成的资产,这一块政府有权运作;不是税形成的,而是劳动者这几十年创造的资产,是全民资产,应该由全国人大成立机构来管理。比如土地就是全民资产,现在政府任意批租土地,首先侵犯了全民的土地产权,其次侵犯了下届政府的经营权。全国那么多城市的土地,就算一亩地收一块钱,社保资金也足够了,更别提50年地租会增值多少。刘福垣说,现在搞楼堂馆所都有钱,一提教育、社会保障就没钱了。这都是权力分配的结果。所以,如果生产资料这个大分配的前提搞不清楚,就没有办法提按劳分配,国有企业职工按劳分配,那九亿农民没到国有企业工作,他们的产权又如何体现呢?
    
  公平和平等是两个概念
    
  如果我们的精力仅仅限于关注平等不平等,也许会忽视了更重要的引起社会矛盾的那些不公平的因素。    
  中国的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赵人伟对城乡差距有高中低三种估计。低估计,城市收入相当于农村收入的2.5倍,中估计可能是3左右,高估计是4.2。      
  樊纲提出,农业税的税率是8%,但实际上农产品的商品率只有40%,那60%是用于自己消费的,这样算来,农民的税率相当于20%,这显然太高了。对农民问题,专家们渴望能有相当于20多年以前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的大手笔出台,用以解决农村的小康问题。    
  有专家指出现在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两大问题:一是住房分配的不平等,二是金融资产分配的不平等。根据统计局的材料,到2002年6月末,金融资产最高与最低拥有量的比例是51:1。专家们分析,金融资产分布如此不平等,很可能来源于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中十万亿是记账的资产,还有土地资源是没有记帐的,加起来三四十万亿,这些资产正在慢慢从国有变成集体单位所有,再变成个人所有。国有资产静悄悄的私有化,是非常不公平的。    
  国务院体改办分配与社会保障体制司高书生处长指出,当前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第一,现在单位越好,福利工资越高,尤其是企业搞职业年薪,主要是垄断行业。如果这个钱是靠从市场上挣来的也无可厚非,但实际上现在大多靠的是垄断地位得到的,这显然不合理。第二是在养老金水平方面,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差距在扩大。1999年是一个月差200块钱,到2000年的时候,企业已经比事业单位低了300块钱,这完全是逆向的调节。    
  分配不公,有着这样那样具体的原因,但专家们还是从中理清了思路,特别指明了一个概念上的误差——公平和平等。樊纲认为,不平等和不公平是两个概念,收入可能是公平的,但可能是不平等的。公平与否是一个主观范畴,是以不同的经济体制为背景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平以绝对的平等为原则,而市场经济是以机会平等为公平。因此,要区分两种情况造成的收入不平等。一种情况是收入不公平,包括本来是国家的全民的资源和土地结果变成个别企业小集团的收入的源泉,加上腐败,这些是不公平。机会不公平造成的收入不平等,是收入不平等的根源,也是我们现在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再一种收入不平等,是按照公平的要素分配原则,没有坑蒙拐骗,没有贪污腐败,没有资源被小集团利用仍然可能产生的不平等,这是机制造成的不平等,与前者性质不同,是发展中长期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对此,一方面要加强税收调节,防止收入不平等的极端化,但同时要看到,在当前情况下,这种不平等首先不可能消除,第二可能还是改革的目的,我们现在搞要素分配的目的就是为了使我们的收入分配更具有激励作用,获得更好的效率。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恐怕更重要的是针对那些收入不公平的因素,花大力气进行体制的改革。这样才能使我们既发展起了市场体制,减少了各种不公平,又从长远上保证收入逐步趋于平等。如果我们精力仅仅限于关注平等不平等,也许会忽视了更重要的引起社会矛盾的那些不公平的因素。
        
  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迈大步
    
  一些敏感问题,写在党的政治报告上。过去不敢碰的,现在都突破了,我们还有什么顾忌呢?    
  就在10年前,中国曾经有过一场激烈的姓社姓资的大讨论,那是对中国是不是该走市场经济的针锋相对,结果,思想上的突破赢得了机制上的突破;今天我们所进行的分配制度的改革,所处的社会背景与10年前已是截然不同,理论的重大创新应该更能赢得社会的认同。    
  对此,参加会议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十六大关于分配问题,在历次党的报告中是论述最多,位置最重,也是最具有突破性的一次。    
  “这些根本问题,写在党的政治报告上,和少数人知道、个别学者先知先觉是有着质的不同的。过去不敢碰的,现在都突破了,我们还有什么顾忌呢?”王东进副部长如是说。      
  确实,关于分配制度,我们是有许多模糊的认识该澄清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所副所长陈淮就对“工资”这个用了多年的名词做了新的阐释。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下不应再将工资仅仅看作是对劳动者再生产的一个补偿,确切地说应该是劳动者货币收入的总称。应当树立“大工资”概念,过去把劳动者的收入分为工资、津贴、奖金,这已经不能反映市场经济下收入的实际状况,直接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法律和政策很难对奖金这块进行保护,就容易对劳动者的利益有所疏忽。他认为,工资应当包含劳动者的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两个部分,作为同计划经济告别的非常重要的内容,一些社会扣除和社保部分也应当包含在劳动者收入里。计划经济下的工资是在充分扣除之后才发给你,市场经济则相反。这一先一后体现的是人民养活政府还是政府养活人民的关系问题。    
  有产与无产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话题,当然也是专家们谈论最多的。陈淮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的意义就是不要让工人有累积起来获取收益的资本余地,而只能保持在无产者的地位。但十六大报告讲的全面小康,恰好是要让大多数老百姓有产。陈淮举例说,发达国家的分配制度上体现在劳动者的收入中,包含着一部分能够累积转化为资产获取收益的部分,不仅仅是消费资料的多余部分,只有这样才有使中等收入阶层向中产阶级转变的可能性。如果永远让劳动者成为无产者,这个社会很难安定。
  清华大学经济学系教授蔡继明认为,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如果都保护的话,那就意味着保护私有财产。如此似乎就可以摆脱过去存在的一种悖论:一方面我们承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另外,我们又一再强调,这种非劳动收入是剥削收入,这些非公有经济中存在剥削关系。现在是该给剥削做一个更确切定义的时候了,就是无偿占有他人生产要素所做的贡献,而不单纯是劳动收入。如果这样界定剥削的话,一个非劳动要素根据贡献参与了分配就不是剥削,只要非劳动收入的形式,和非劳动要素所做的贡献相一致,就不能说是剥削。是不是可以提出这样的命题,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大张旗鼓地宣传消灭剥削,二者可以并行不悖。    
  有产与无产的问题,似乎仍在困扰着我们,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指出,就是这一困扰使得我们虽然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收入分配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水平,低工资,小步快跑,微调,出现了内需不足的状况。他认为现阶段人们的收入应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工资收入,用于劳动力再生产的那部分,是“有去无回”,被人们消费掉了;二是财产收入,有去有回,有本有利,是财产的增值部分;三是社会转移支付。他指出,这三部分的增加中,财产收入应该是最主要的。但有一个统计数字显示目前财产收入仅占全部收入的6.4%,不到一成,远不能解决富裕的问题。劳动带来的收入是有限的,资本才能创造利润。要使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动,必须要让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无产者成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有产者,这才是真正的富裕。    
  在劳动保障部工资研究所苏海南所长看来,改革分配体制必须要有大手笔大动作。首先要在理论上解放思想,在政策上敢闯禁区。他说,现在是改革的最好时期,我们没有理由再拖下去。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