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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人|INFORMATION
德沃金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2-11-20 15:52  点击:9752

    德沃金(Ronald M. Dworkin,1931~ ),美国著名法理学家,20世纪70年代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进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任汉德法官的秘书,后又当过律师。从1962年开始,先后在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和哈佛大学任法理学教授,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教授。主要著作有《认真看待权利问题》、《原则论》、《自由论》、《法律的帝国》等。他从60年代初就开始撰文批判实证主义法学,特别是批判H.L.A.哈特的学说,认为是实证主义法学最新的典型。他的学说以“权利论”(right thesis)作为核心。他之所以强调规则、政策与原则之分,就是为了强调个人权利,即原则。他又认为,他所有个人权利中,最重要的是平等权利,即“政府不仅必须关怀和尊重人民,而且要平等地关怀和尊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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