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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12月9日在京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09 20:43  点击:3038

      中央政法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最高法、最高检等8家单位支持,中国法学会主办的“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于12月9日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
        论坛的支持单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论坛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将就本部门、本系统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发表主题演讲,同时向百姓及国际社会宣传我国解决食品安全的决心、举措和成效。
       据了解,论坛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严格执法的角度来探讨破解食品安全难题之道,同时发布“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并安排论坛地方单位代表介绍创新经验。
      作为论坛的组成部分,“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论坛标识征集、论坛主题征文、“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都在近期全部结束,获奖公示将于11月底在“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http://www.foodlaw.cn)及论坛专题网页(http://forum.foodlaw.cn)发布,颁奖仪式将在论坛开幕式上进行。
 
来源: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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