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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7-10 10:57  点击:2909

 7月4日-5日,“第一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法国奥弗涅大学政法学院共同主办。来自法国奥弗涅大学、法国科西嘉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相关机构的文化遗产法专家学者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法学楼205贵宾厅亲切会见了本次会议的法方主办者--法国奥弗涅大学的与会代表,韩院长对远道而来的法国客人表示热烈欢迎,对奥弗涅大学法学院在文化遗产法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就表示高度赞赏。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叶秋华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教授、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参赞吕妍倩(Christine Da Luz)法官、法国奥弗涅大学外事副校长杰克•马托纳(Jacky Mathonnat)教授和政法学院副院长弗洛朗•卡尼尔(Florent Garnier)教授分别致辞,对第一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认为本次研讨会不仅为深入了解两国文化遗产法领域的法律制度创造了条件,而且有利于加深中法两国在文化遗产法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文化遗产法学科的发展。

    在简短而隆重的开幕式之后,会议转入学术研讨。与会代表围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和文化遗产保护”、“不同国家文化遗产法的相互影响”等四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与会代表认为,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日趋深化,各国纷纷通过立法扩大保护范围,提高保护程度,呈现出强调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中法两国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文化遗产法律基础理论研究得到极大加强,尤其是在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后,更加促进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两国代表认为,中国和法国分别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大国,应当加强两国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吸收对方国家先进的法律制度,对本国法律予以完善。此外,与会代表还对自己国家不同类型文化遗产法律制度做了全面介绍,对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和不当措施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本次会议为密切中法两国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的学术交流提供了平台。会议期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法国奥弗涅大学政法学院还就两校法学院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的未来合作规划进行了磋商和探讨,双方表示在未来几年要继续深化两个法学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并希望定期在中法两国轮流召开文化遗产法研讨会,以推动文化遗产法学科的发展。

来源:中华法律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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