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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信息|INFORMATION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与人大法学院共同成立法治信息研究机构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7-05 21:51  点击:3120

 2011年6月7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暨首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同志,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等领导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岳德同志,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副总编辑李仕春教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瑞翔同志,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车丕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党委书记林嘉教授、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青联常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金杜公益基金会理事长王俊峰同志以及来自京内外实务部门和政法院校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盛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成立仪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主持。刘飏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研究中心的成立,充分表明了我们的法学家所具有的强烈的国家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说明了在社会转型期,我们的法学家正在或者已经实现将我们的学问向经世致用和治国平天下这方面的转型。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会研究机构和高校合作的首家研究中心。当前,公平正义备受关注、社会矛盾化解日益迫切、社会管理亟待创新需要法学家拿出真本事、献出大智慧。研究中心的成立体现了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因应了天时地利人和。
        作为研究中心的顾问,陈斯喜同志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充分的肯定和支持,期望研究中心始终坚持中国问题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关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了解实践和实务部门的需要,为中国法治实践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期望研究中心始终坚持宽阔的理论视野,做到中外比较,历史分析,融会贯通,强化不同学科的交叉研究,做到法治研究和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期望研究中心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拓宽工作思路,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常态性对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贡献真知灼见。
        程天权书记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讲话,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支持和帮助中心成立的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程天权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研究中心的成将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双方的优势,为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了一个为中央领导和部门提供法律决策信息与智力支持的平台,努力打造我国法治领域高水平的思想库和智力库,进而从更高的层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他表示,作为一个法学工作者,他自己也非常愿意参与研究中心的活动和研究工作,积极为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心得和建议。
        在成立仪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王俊峰同志和车丕照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支持单位和兄弟院校致辞。韩大元院长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中国法治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的法律建设重点应该转向如何更好的执行法律,提高执法的社会效益。如何加强法制的适用,如何强化法律的解释,使共和国的法律能够在民众的心目当中变成一个实实在在的、能够保护他们权利的一种规则?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的成立可以说正是对以上思考的回应和积极尝试。王俊峰同志表示,金杜非常荣幸有机会成为合作的一方,希望通过参与“金杜—明德法治沙龙”的建设,把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凝聚起来,更加深入的参与到加强立法,改进司法,完善执法的建设中去,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献计献策,做出更大的贡献。车丕照书记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其他兄弟院校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认为,人大法学院是我国法学教育的排头兵,中国法学会信息部在法学信息的获取、处理、传输和控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两家联手建立的法治信息中心一定会担负起它的神圣使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卓越的贡献。
        随后,刘飏常务副会长、程天权书记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制信息研究中心”揭牌。李仕春教授宣读了研究中心顾问、学术委员会组成、高级研究员以及首批“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调研基地”名单。
        研究中心聘请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教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教授,山东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教授作为顾问。
        研究中心设学术委员会指导工作。学术委员会设名誉主席1人,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同志担任;设主席1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王家福教授担任;设副主席、委员若干名,由中央立法、行政、司法机构研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知名专家担任。
        研究中心聘任资深学者和政法部门的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涉法机构的负责人担任高级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当然的高级研究员,另外聘请《检察日报》社总编辑李学慧同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瑞翔同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生林同志为首批高级研究员。
        研究中心综合地域分布、单位性质、实践状况等因素,在地方人大、政府和政法部门设立调研基地。首批调研基地包括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刘飏常务副会长、陈斯喜主任和程天权书记为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代表颁发聘书。刘飏常务副会长、程天权书记共同为首批调研基地代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授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岳德同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瑞翔同志分别代表高级研究员和首批调研基地致辞。
        在成立仪式的最后环节,王俊峰、李仕春同志分别代表金杜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签署协议了“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合作协议。
        5点40分,首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准时开始。本次沙龙主题为“刑事侦查阶段的媒体报道”,李仕春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本期沙龙由西南政法大学施鹏鹏作为主报告人。施鹏鹏教授曾留学法国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沙龙了做了题为“欧陆刑事侦查阶段中的媒体报告”的主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晓娜博士、程雷博士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员元轶博士分别做了美国、英国和俄罗斯的国别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王润泽博士从新闻学的角度做了“媒体视野下的侦查程序”的报告。评议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熊秋红研究员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对五位报告人的报告做了系统的总结,并提出了一些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副教授从宪法角度,就刑事侦查阶段中的媒体报道以及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做了深入的分析。为了更好地结合我国实际展开讨论,本次沙龙通过北京市法学会邀请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主任刘大伟同志。刘主任在评议中既回应了学者们的讨论,同时也就我国刑事侦查中的媒体报道的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实践做法以及改革方向等做了详细的阐述,引起不少与会人员的讨论、共鸣和进一步思考。
        在沙龙互动环节,各位报告人、评论人以及参与会议的其他嘉宾围绕刑事侦查阶段的媒体报道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碰撞出许多思想和智慧的火花。直到18点20分夜幕已下,首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取得圆满成功,大家还意犹未尽。李仕春教授总结了本次沙龙的主要内容,认为此次沙龙充分体现出实践性、精细性和平等性。韩大元院长为主报告人施鹏鹏教授颁发了“金杜—明德法治沙龙主报告人证书”,并在他的提议下,由施鹏鹏教授为其他四位报告人颁发了“金杜—明德法治沙龙报告人证书”。至此,本次会议落下帷幕。
        本次会议的文字实录已在“中国法学创新网”(www.lawinnovation.com)的“金杜—明德法治沙龙”专栏中发布。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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