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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法学院院长清华对话,探索中美法学教育合作新模式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30 22:43  点击:2937

2011年6月20~21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的“中美法学院院长对话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参加了开幕式并致辞。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密歇根大学、乔治城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天普大学9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参会。中国方面由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清华大学10所法学院院(校)长与会。各方并有一位副院长或者教授随同参会。

会议讨论主题为新形势下“探讨中美法学教育合作新模式”。会议共分两天进行,中美法学院院长们畅所欲言,第一天讨论有四个议题:一是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历史与现状;二是中美法学教育的未来;第三和第四议题则具体探讨中美法学教育的合作模式,包括分别从法学院之间的合作模式,以及从法学院之外看中美法学教育的合作模式。

会议第二天讨论了未来合作的具体建议,并达成了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清华共识”。中美法学院院长就如何保持中美两国合作的连续性,各法学院如何在国际化合作上发挥领导作用,两国政府在促进法学和法律合作方面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中美法学教育合作的5年、10年和25年规划等话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并初步达成了中美法学教育的四点共识:一是共同承认并支持法治的价值;二是积极推进法律职业道德建设;三是充分肯定法学教育在推进以上两点价值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充分肯定以往中美就法学教育和改革进行交流的重要贡献,进一步支持未来的合作。会议倡议建立稳定的中美法学教育交流机制和共同委员会,以促进上述共识的落实。

此次会议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21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与会的美国九位法学院院长和中方院长代表,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和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院士接见时在座。刘延东国务委员对中美法学院院长对话的成功举行表示祝贺,她积极评价美国知名大学法学院与中国知名法学院日益加强的合作与交流,对各位法学院长致力于推动两国法学教育交流及促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表示肯定。刘延东向客人介绍了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及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鼓励中美两国在法学教育领域不断拓展交流,继续深化在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为推动中美人文交流和中美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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