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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信息|INFORMATION
第五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湖北武汉隆重举办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25 21:12  点击:3340

6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法制日报社协助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承办,中国法学杂志社、湖北省法学会和武汉市法学会联合协办的第五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论坛以三项重点工作中的“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进行了深入集中研讨。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鲍绍坤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忠同志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同志等出席论坛。出席论坛的嘉宾还有湖北省政法委副书记谭先振,中共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姚仁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徐敦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湖北警官学院及法制日报社、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等法学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师生200余人参加了论坛。 为了汇聚智慧,办好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举办了以“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在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投稿,共收到符合要求的论文近530篇。经过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校长任主席,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政法部门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的严格匿名评审,评选出了一等奖5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30篇,根据组稿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5个。并从一、二、三等奖中遴选出12位青年作者任论坛的主报告人。
        在开幕式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鲍绍坤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忠同志等作重要讲话,中共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代表武汉市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致欢迎词。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主持。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鲍绍坤同志指出,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总的来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法律保障等方面开局良好。理论是实践的先导,长期以来我们法学理论界为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实践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应该积极地投身于这场伟大的实践中,把握机遇,有所作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我们希望广大的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自觉的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国情,既要学习借鉴西方法治建设的有利成果,要着力解决我国法制发展的现实问题;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走出校园,深入实践,使法学理论更好的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中央政法委员会正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研究建立法学教师到政法机关挂职锻炼,政法机关的同志到高校任教的机制,努力地为法学理论与政法实务搭建常规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好社会矛盾化解,需要筹措大思路、谋划大手笔、经营大气候、形成大格局。在进行微观设计和基础设计以外,还要进行中观设计、顶层设计、源头设计。从中观的层面考虑这个问题,结合法律实践情况,需要建立健全以下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和解机制,通过制度和机制设计,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在促进和解方面的导向作用,努力使当事人主动消除矛盾。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多管齐下。三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尤其要关注诉讼与非诉手段的有效衔接。四是建立健全纠纷解决的引领机制,注意发挥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明晰规则对潜在和未来纠纷的解决的功能。在顶层设计和源头设计层面,要着重树立新时期正确的义利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观。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忠同志指出,本期论坛再次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将论坛题目确定为“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是基于当前形势和我们面临的任务的需要。既是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的重要一环,也是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理论探索,还是为和谐社会建设进行长远谋划的一次努力。论坛征文作者能够坚持实践与理论互动、结合,围绕源头性、基础性、机制性问题从多维度展开研讨。特别是把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作为化解当前存在的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见解。希望这些成果不仅在本期论坛上得以有效展示,也希望法学界和实务界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进一步研究。特别是,还要根据三项重点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健全转化机制,花大气力抓好相关成果的应用转化工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成意博士代表青年教师和获奖者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法学青年的活力”的发言。他指出,青年的魅力在于青年的活力,人生因为有信念才能激发我们挖掘生命潜能,弃而不舍的追求人类事业。青年的活力源于浩瀚如海的想象力。青年的活力应该变为波涛澎湃的反思力,反思、发展、甚至超越前者的知识是尊重前者的重要方式,活力就是基于反思而展现的心灵状态,在这一意义上,法律青年不是年龄的代名词,而是活力的表证。
        开幕式上还举行了颁奖仪式。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李仕春教授宣读了“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征文获奖名单。各位领导为获奖的青年才俊颁奖。
        论坛分主旨发言和“社会矛盾化解的法理思考”、“社会矛盾化解中的司法”以及“纠纷的多元解决”三个单元。
        主旨发言由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常少扬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龙宗智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作主旨发言。
        龙宗智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化解矛盾,加强管理应当进一步发挥司法的功能》。三项重点工作实际上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特别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近年来我们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社会管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系统工程,在这项工程中有两个方面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第一、社会组织的协同应当进一步加强。第二、司法的功能应当进一步发挥。为什么要通过司法加强社会管理?主要是司法具有三种能力,即转化能力、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
        刘仁山教授主要提了三个观点:第一,我们应该认真的分析中国社会的矛盾,这为化解中国社会矛盾的前提。第二、切实贯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价值的法治理念是化解中国社会矛盾的目标。第三、我们要坚持限制公权力的基本法治精神,它是化解中国社会矛盾的重要保障。法律的进步作用之一乃是约束和限制权力,而无论这种权利是私人权利还是政府的权力。我们要建立法治的政府,要规范政府的权力。现在强调服务型政府,诚信政府,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需要我们法学界、法律界以及广大青年法学、法学人才的共同努力。
        论坛的三个单元分别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部长刘茂林教授,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游劝荣主持和总评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昌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柏峰、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朱兵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  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周  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李学尧、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栗  峥博士、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中畈人民法庭副庭长董有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何  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  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孟  强、湖北警官学院副教授易江波等先后作主题报告;武汉市人大常委、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  愉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  浩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孙笑侠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童之伟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蔡  虹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敏远教授、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贺雪峰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部部长姚  莉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张远煌教授任论坛评论人,对12位青年才俊的报告作一对一的评论。
        经过为期一天紧张的讨论,论坛进入闭幕式暨坛标交接阶段。闭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夏勇教授主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做了论坛总结。
        周叶中教授用“羡慕、钦佩、信心”六个字来概括对论坛的切身感受,并从三个方面谈了对论坛主题的看法。周叶中教授说,从听第一个同志发言的时候,就不自主的回忆起自己读硕士、读博士、做青年教师那个时候的经历。今天中国法学会提供这么高的平台,这么多知名专家能够给与指导、点拨,多学科的专家、学者交流交融,理论和实务在彼此的交流过程中寻找共识,这样一种机会非常“羡慕”。报告的12位主报告人和20来位专家的理论勇气让人“钦佩”。表现在选题、分析框架和使命意识、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等方面。“信心”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的信心。对于本次论坛主题,有三个非常宏观的问题必须一并考虑。第一、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基本轨迹,回过头来,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尽管在推进的过程中既涉及政治、也涉及经济、也涉及社会和文化的方方面面,但是三十多年主要的侧重还是经济改革。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轨迹应该是三阶段:一是以经济改革为重点的经济建设;二是以社会改革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三是以政治改革为重点的政治建设。第二、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期以来,国家与社会是合二为一的,当国家和社会完全一致的时候,我们强调建设法治国家已经就把法治社会包括进去了。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分层这样一种局面,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分离,这是一种客观,这也是一种必然。考虑社会矛盾化解的时候,如果不能基于这样一种二元的分离和二元分离过程中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构建的基础,我们所提出的那些对策、我们所思考的那些问题就有相应的局限性。第三、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化解是应该构建中国特色的矛盾化解机制。
        接着进行了坛标交接仪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简基松副院长将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坛标交给了第六期承办方北京师范大学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张远煌教授。张远煌教授随即作了简短致辞,祝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了一期高水平的论坛,承诺一定办好第六期论坛,并向在场嘉宾发出热情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高度重视论坛,并表示将全力办好第六期论坛。
        最后,论坛秘书长李仕春教授作了简要发言,他指出本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非常成功,感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位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感谢法学院各位领导尽心尽力的工作。受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论坛组委会副主任张新宝教授的委托,李仕春教授还宣布,“鉴于本期论坛获奖论文经过了两次匿名评审,其质量是值得充分信赖的。因此,将在五篇一等奖的论文中确定两篇论文直接发表。”
        至此,中国法学会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圆满结束。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论坛,并作了深入报道。法制网进行了图文直播。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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