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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代表精选50案例品评法官智慧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14 20:24  点击:3243

  3月8日上午8点半,吉林代表团驻地。《法制日报》记者敲开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的房门。“你是出版社的编辑?”一位慈祥而儒雅的长者迎了出来。

  记者哑然,赶紧亮明身份,说明来意。“法律出版社的编辑刚打电话,说9点要过来洽谈我的专著出版事宜。”张文显意欲谢绝采访。

  “出版什么书啊?什么时候面世?”记者十分好奇地问。“《司法的精神》和《法官的智慧》两本书。”张文显边说边示意记者入座。

  张文显,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著名法学家。记者法律的入门课读的就是他编写的教材《法理学》。2008年,他当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家二级大法官。

  虽然身为高级法院“一把手”,公务繁忙,日理万机,但张文显认为自己既是院长也是学者。上任以来,他始终笔耕不辍,著述颇丰。前年,《法哲学通论》付梓,今年又将有两本专著面世。

  “两本书的手稿您带来了吗?”记者想先睹为快,更惦记着稿子的着落。“没有。但书的内容不妨先向你透露一下。”说到心血的结晶,张文显谈兴甚浓。

  每个办案环节都有核心理念

  “《司法的精神》主要讲的是:新时期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和司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核心价值,以及法官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张文显说,从立案到涉诉信访,每个环节都有核心理念。比如,立案的核心理念就是要保障诉权,方便诉讼,建立和谐有序的诉讼秩序;民事审判就要维护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讲的是宽严相济;行政审判的核心价值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保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构建和谐的公民与政府关系等。

  “这本书同时论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理论、司法理念的演进,包括司法理念的转型。”张文显说,新中国成立前30年,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司法路线;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司法路线;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司法路线。法院工作的主题也从“公正与效率”转换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转换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等等。

  此外,这本书还论述了能动司法、联动司法、和谐司法、民主司法、科学司法等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

  断案须用好政治法律智慧

  “《法官的智慧》是本案例精选,共选了50个典型案例,都是我自己做审判长,或主持审委会,或督办的案件,可以说,都是我亲自经手、经办的案件。通过分析、讲解案件的审判过程、结果,通过释法明理,让大家体味法官的智慧。”

  张文显认为,现代社会各种利益、矛盾交织,案件审理难度大,当事人胜诉的欲望强烈。在正当的诉求中有不合理的因素,在不正当的诉求中有情理之中的因素。法官在案多压力大的情况下,如果机械地执行法律,简单地一判了之,就不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也就无法做到促进和谐。

  “因此,这个时候,法官的智慧,包括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就显得尤为重要。”他意味深长地说,如果法官运用智慧,把法律内在理念,把社会经验包括调解、和解运用好,把好的推理、辩论以及释法明理方法运用到位,就能够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对于学术研究,从政3年的张文显依旧情有独钟。他说,从学者到法官,从教室到法庭,就是把法学理论运用于司法实践,经受实践的检验,司法实践又反过来推动理论研究的一个过程。他的朋友这样描述现在的张文显:几十年积淀下的学者气质终究挥散不掉,唯一的变化是胸前多了一枚红色的人民法院徽章。

  3剂“药”治好法院3种“病”

  3年来,张文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2011年吉林省两会上,省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了高票通过。成绩背后,则是张文显对法院工作正确的认知和把握,以及付出的辛勤汗水。

  3年间,他经常带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综合调研结果分析出法院工作存在的3种“病症”,开出3剂“药方”,均取得了很好的“疗效”。

  病症一:在审判质效上存在着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偏高、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涉诉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等问题,既引发了大量的涉诉矛盾,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给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药方:改革与创新审判管理是法院工作的当务之急。2009年以来,吉林省法院连续开展了“审判管理年”和“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立足“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以及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审判管理保障体系“三个体系”。要求从程序合法正当、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得当3个方面保证审判质量,把立案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流程,通过流程管理监督司法行为。建立健全了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发回改判案件评析、法官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了审判管理的“吉林模式”。

  疗效: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进一步提升,2010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7371件,审结245797件,结案率为91.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7%,二审案件维持率为80.4%。

  病症二:有些案件实体裁判不公,程序违法,引起上访、缠访;有些法官和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个别法官干警司法不廉,损害法院公信力。

  药方:在法院内部监督上,以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为载体,对涉诉信访、发回改判和超审限3类重点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在外部监督方面,依法组成特别合议庭,由院长或庭长担任审判长,资深法官担任审判员,专门审理人大的法律监督案件、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案件、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案件。今年3月,省高院将召开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年”动员会议,就加强和创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法院内部院长和审委会的审判监督,接受外部监督机制,以及错案问责追究制度等进行专题部署。

  疗效:目前,吉林法院在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纠正和问责追究的同时,建立了案件评查与审判监督长效机制。该改判的坚决予以改判,该发回的依法予以发回。全面建立了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和跟踪监督机制,过去审判监督失之过宽、失之过软局面得到根本扭转。

  病症三:一些法院司法公开意识不强,司法公开深度和力度不够;有的法院不愿甚至不敢公开。司法公开的程度不够,既妨碍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充分了解,有时还造成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误解。

  药方:吉林法院逐步实现司法公开由选择性、程序性公开向全方位、实质性公开推进,通过着力推进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网上庭审直播、大幅度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比例、设立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措施,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与监督中运行,在公众信任的氛围中运行。

  疗效:现在,吉林法院全员树立了司法公开意识,使司法公开成为各级法院的自觉行动,成为全体法官干警的行为习惯。建设了吉林法院司法信息网,为依法公布裁判文书、及时发布法院信息、方便法官与公众对话提供了网络平台。吉林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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