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颁奖大会暨2010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在省政协宾馆召开。大会公布了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结果。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吉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2010年5月,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启动了第八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经个人申报,学会评审组评审,学科评审,评审委员会终审,我中心共有9项科研成果获奖,
著作类
一等奖
蔡立东:《公司自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论文类
一等奖
徐 岱:《刑法解释学的独立品格》,《法学研究》2009年03期。
黄文艺:《信息不充分条件下的立法策略——从信息约束角度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政策的解读》,《中国法学》2009年03期。
三等奖
任喜荣:《制度性歧视与平等权利保障机构的功能——以农民权利保障为视角》,《当代法学》2007年02期。
刘雪斌:《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中国法理学:1978-2008》,《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05期。
钱大军:《法律义务冲突初论》,《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03期。
张 旭:《犯罪学的西方理论与中国现实》,《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06期。
吕 丽:《文化碰撞中的选择:中国传统礼仪法文化在近现代的变革》,《当代法学》2009年06期。
李拥军:《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反思与重构》,《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