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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通知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6-11 19:06  点击:3828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通知

 
                    代表: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将于2010年8月27日—29日在郑州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8月27日—28日,会期2天;29日文化考察。

报到时间:2010年8月26日全天。

二、会议主题:宪法与法律体系

具体研讨题目:

1、宪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宪法与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

3、宪法与部门法

4、宪法与地方立法

5、宪法与法律体系:中外比较

三、会议地点:

郑州市嵩山饭店(郑州市伊河路156号,电话0371-67176699)

到达路线:(1)从机场乘大巴到民航大酒店(终点站)下车(15元),再换乘出租车到嵩山饭店(约15元);也可直接从机场乘出租车(约100元)。(2)从火车站可直接乘坐出租车(约10元)到达;也可乘坐201路公交车到百花里站下车。

四、论文要求:

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文不受会议主题的限制,可自行选题。为方便印制,请另提交2000字摘要一份。请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论文及摘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研究会秘书处秘书于文豪邮箱:ywhwhy@163.com(邮件主题:作者姓名+年会论文)。

论文写作和提交请参照《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五、会议费用:

免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自理;另请交会务费500元。

六、接站:

因出席会议的代表较多,一般情况不接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站的,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

请勿带陪同人员,请勿派人代替。

七、回执:

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将回执于2010年7月15日前寄回下列联系人处。如需订回程票,请在会议回执上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八、联系人:

侯 宇:13526872595 / zjuhouyu@yahoo.com.cn

王红建:13703928598 / whjlaw@163.com

周 威:13838363033 / zhouwei@zzu.edu.cn

传真:0371-67781286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法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1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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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回执

 

姓    名
 
 性别
 
 职称/职务
 
 
论文题目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是否订

返程票
 (如需订返程票,请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说明:请将回执于2010年7月15日前寄回联系人处。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程序进行改革,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1.论文提交

1.1与会者一般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年会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年会并已编入年会论文集;

1.3论文提交者应按照会议秘书处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论文,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前30日提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的工作;

1.5论文未及时提交的将不能被编入年会论文集。在超过论文提交时间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至少200份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在论文提交截止后,会议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并初步确定会议各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人选。未按时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不得被确定为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但可以参与会议自由讨论;

2.2在与初步确定的主题发言人沟通后,由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主题发言人最终人选;

2.3在确定主题发言人后,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个研讨单元确定2-3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工作,秘书处应在论文提交日期截止后15日内完成;

2.5评议人应认真阅读被评议论文并形成评议意见,如果撰写了书面评议意见,可以在会议开始5日前提交大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出席会议,应在会议开始5日前通知会议秘书处;

2.7在会议报到时,秘书处应告知每位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
 

来源:中国宪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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