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INFORMATION
马新福

      教授,博士生导师

         1943年生,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咨询委员、长春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长春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第二批省管优秀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宪法学。出版学术著作、主编或参编教材20多部,代表性著作有《法社会学导论》(专著)、《法社会学原理》(专著)、《立法论——一种法社会学视角》、《法理学》(主编)、《宪法学》(主编)。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弘扬契约精神》、《论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法律机制》、《新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发展与反思》、《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承担的项目有:现代法治与现代政党研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重点项目),现代企业制度的法理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立法机制的社会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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