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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破除高校招生地方保护主义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15 10:20  点击:6934

  昨日贵报刊登的林乙己先生的评论澄清了孔子的“有教无类”,我完全赞同。和两千多年前的这个伟大理念相比,今天的高考招生制度可以说是“有教有类”,而其中一个最大的“类”就是高考招生过程无所不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从默默无闻的众多专科院校到北大、清华这样的“国内一流”,每一所高校都对“当地子弟”给予巨大的优惠录取待遇,估计除了民办学校之外没有例外的。复旦、浙大、南京大学等国内名校录取的本省市考生更是超过录取总量的一半,以至于教育部后来不得不专门下文将本地录取比例限制在50%.清华、北大还算好,录取北京地区考生的比例只略超过录取总量的10%,但即使这个比例也远远超过了北京占全国大约1.5%的人口比例(考生人数比例也不会相差太远)。



  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当地考生的考试成绩或“素质”普遍比别的地方高吗?当然不是,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上海高校不录取更多的被北大录取的“高素质”北京学生,或北京高校不录取更多的被复旦录取的“高素质”上海学生。这个原因当然就是高考地方保护主义,也就是各大高校都对本地考生降低录取标准,对外地考生则规定高低不等但都比本地高得多的门槛。很多人拿各省“自主命题”来说事:上海和北京和全国各地的考卷都不一样,“平等”又从何谈起呢?但一旦看到高校在本省实行“自主命题”前后对本地考生一以贯之、雷打不动的录取比例,会让你立刻明白“自主命题”充其量不过是遮掩地方保护主义的烟幕而已。据说“自主命题”可以促进地方“素质教育”,这个问题林先生已经谈得足够多,在此毋庸赘述。看看江苏“自主命题”的结果是让今年南京的高考状元进不了“一本”院校,我不得不对主张这种“素质教育”及其“自主”衡量标准的效果和目的都打上大大的问号。



  而没有疑问的是,高考地方保护主义必然损害农村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道理:中国的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是极为不均衡的,绝大多数的“985”、“211”等知名大学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农村则没有一所大学。这种格局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资源和地区的大城市数量成正比,和农村数量成反比:一个省的农业比例越高、农民身份的考生越多、经济越不发达,知名大学就越少,反之亦然。这样一来,如果大学都照顾本地考生、歧视外地考生,那么,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考生就必然吃亏。事实上,即使在同一个省,城市和农村考生也往往面临不同待遇,譬如山东大学对济南和青岛考生的录取标准就比山东其他地区更低。在本质上,高考地方保护主义就是大城市所垄断的大学对城市考生的特殊照顾。  


   奇怪的是,大多数人似乎对这种昭然若揭的歧视听之任之,甚至以为理所当然(“素质论”如果不是刻意编造出来的正当化理由,就是这种自以为是的产物)。每年“两会”的时候都有代表提出高考平等,但声音过于微弱。关键在于,那些该发表意见的人———也就是教育机会受到歧视的广大农村考生———没有公开发表意见,至少我们没有听到。其实也不奇怪,因为在城市主导的格局下,农村的声音必然被淹没,甚至根本发不出来。不要忘记,我们的各大媒体也都在城市,他们必须考虑城市居民的感受。



  当然,即便是广州这样的城市也是高考地方保护主义的受害者,因为中国毕竟不只有中山大学,而且也有清华、北大等众多知名学府;如果这些大学都对广东考生和本地考生平等对待,广东究竟是得是失?问题在于,在缺乏中央协调的情况下,各地高校都陷于不能自拔的“囚徒困境”之中。几乎所有城市都是高考地方保护主义的既得利益者,即便那些受北京、上海歧视的城市(如广州)也是如此。如果中山大学的一视同仁不能换取清华、北大的平等录取待遇,那么,广东单方面推进高考平等显然只能损害当地利益;全国各地都这么认为,所以高考地方保护主义才成为当今中国无一例外的“铁律”。要超越这个“囚徒困境”,大概只有靠中央统一实施宪法平等原则,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任由地方“自主命题”。



  不错,地方在许多方面都应该有自主权,但地方自主不能超越宪法平等的底线。高考地方保护主义就是一个公然违背平等的例子。我们不应该熟视无睹,让这个违反平等的“类”继续存在下去。



(作者系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来自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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