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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等部门要求: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0-11 15:59  点击:2690

司法部等部门要求: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近日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立足法治,广泛、深入地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知指出,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继续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府新闻办公室、普法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做好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有序、蓬勃开展。各互联网媒体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自身工作职责,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要依法办网、文明办网,确保互联网媒体成为受众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各有关方面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推动优化网络环境,营造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信息传播方式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法制宣传工作占领新兴阵地、引导网上舆论的具体体现。
  加强网上法制宣传工作,对于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影响力,丰富形式和载体,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要通过互联网深入持久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宣传法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相信法律、学习法律、维护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方式的独特优势,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网上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举行在线访谈、制作多媒体、开办论坛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等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内容整合到互联网上来,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
  意见要求,要努力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发挥网络原创作品优势,加大网络自主创作法制宣传内容的力度,鼓励为互联网提供法制宣传信息内容,丰富网上内容。不断增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特色,努力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艺术性。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需要,组织网上宣传内容和宣传活动。面向领导干部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面向公务员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为重点;面向青少年的网上内容,应当以培养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为重点;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为重点;面向农民的网上内容,应当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为重点。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以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组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法制动漫大赛、法制摄影大赛、法制书画大赛等形式多样的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传统媒体,共同举办法制宣传活动,突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特色,增强受众参与活动的广泛性。要建设好互动性栏目。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应当突出服务性,使受众在接受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应的服务,在得到服务的过程中接受法制教育。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科学规划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运用现有的互联网资源,整合法制宣传信息内容,在各种局域网、政府网、门户网、媒体网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利用已有的互联网平台,开办法制宣传子网站、网页、频道、版块、栏目等。(记者: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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