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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正就相关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9-12 13:13  点击:2843
广州市正就相关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广州市有关部门近日组织草拟的《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该办法所称的“依申请公开”,是指公开权利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向公开权利人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信息的活动。
 该办法要求公开权利人行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但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并且,公开权利人应当合法、合理使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擅自添加、删除、篡改政府信息内容。
  该规定还指出,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接受公众对各公开义务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投诉,及时查处违法或失当行为,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义务人不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记者:游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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