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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重大失误将提前免职四川出台干部试用办法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6-15 15:08  点击:2735

出现重大失误将提前免职 四川出台干部试用办法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日前《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凡经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级以下(含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将必须试用一年。如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提前结束试用期。
  据悉,《办法》适用于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级以下(含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包括: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将同样适用。此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中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将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在试用期离岗半年以上的,将根据离岗时间适当延长试用期。
  此外《办法》规定在干部试用期满后,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了解其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在考核分析的基础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试用干部作出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认定。
  对于那些经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其试任职务。如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作者: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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