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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次规定本科生抄袭论文将被开除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2-14 22:01  点击:3519

北京大学首次规定本科生抄袭论文将被开除
  本科生抄袭论文、雇枪手写论文或替别人当枪手都将被开除。昨天,北京大学公布了新的《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对于论文作弊的本科生,北大首次明确处以“极刑”,这也是国内高校对于本科生论文作弊作出的最严厉的处罚。
  新条例将原来的《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更名为《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并首次增加了有关论文写作中学术规范的内容。北大表示,本科生有如下情况之一:已提交的论文、实验报告、本科生科研论文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50%者;已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30%者;或被使用的他人观点构成该学术违纪作品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者;由他人替自己撰写论文和替他人撰写论文者都将开除学籍。这一新规定将从明天起正式实施。
  另外,北大还表示,学生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在考试后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以考试作弊处理。
  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表示,这是北京大学第一次把学术规范明确写进本科生校规,也对论文作弊等明确规定了处罚的标准。“北大对于论文抄袭的规范不仅适用于学生的毕业论文,而且也包括学生的课堂论文、科研论文。如今信息检索越来越方便,我们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本科生出现了网上抄袭论文的现象。以前,对这些学生处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即使是全文抄袭,处罚也就是取消学位。现在,对于抄袭论文的处罚比以前更明确,也更严格了。各学院还将有专门的论文评定部门来配合这一规定,以便条例顺利实施。”(记者: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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