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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范畴研究》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2-11-29 14:49 点击:13871
法哲学在整个法学理论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法哲学范畴体系的建立不仅对法哲学,而且对整个法学理论乃至整个法学的范畴体系的建立都具有指导作用。《法哲学范畴研究》是《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一书的再版。本书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二十多年来为我国法学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而进行辛勤耕耘的成果。该书与第一版相比,内容更加深入、丰富。在原有的法学基本范畴(《法哲学范畴研究》第一篇,“法哲学的基本范畴”)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哲学的中心范畴”和“法哲学的基石范畴”两篇。本书创造性地提出以权利和义务为中心构建我国法学理论的范畴体系,并指出,权利是法哲学的基石范畴,我国的法哲学研究必须实现研究范式的转换,即从阶级斗争范式转向权利本位范式。
当代中国法学在法哲学的核心与基石范畴上存在一定的争论。有的学者认为,法哲学应以权力——权利为中心构建我国法哲学的范畴体系,即法哲学应以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这一对范畴为研究的重心。本书是对这一理论的侧面回应。本书没有正面评论这一理论,它对以权利、义务作为法哲学的中心范畴,以权利作为基石范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与论证,从理论上进行了有力的回答。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上,作者认为,权利是权力的根源,二者是本源与派生的关系。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服从于权利,权力应以权利为界限,权力必须由权利制约。所以,权利是本位,而不应该以权力为本位。(《法哲学范畴研究》第396-398页)本书的出版也体现了我国法哲学领域中权利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发展。
本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综合运用语义分析、历史考察、价值分析、阶级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对范畴和法学范畴进行了全方位的哲学分析,是法哲学范畴研究的一部开创性著作,它必将对我国法学理论与实践起到重大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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