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种儿童产品的价格节节高升,形形色色的育儿方法和技巧层出不穷,给新手父母们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和精力损耗。这一切都向我们展示,儿童是这个时代难以回避的一个话题。不仅如此,如今的学术界对童年也颇为关注。当代学者就古今的儿童问题聚讼纷纭,给过去和今天的童年问题铺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一九八二年,尼尔·波兹曼出版了《童年的消逝》一书,提出在历史上,“童年”非自然天成,而由人为建构。具体而言,“童年”在古希腊、古罗马仅存有草蛇灰线。一方面,当时的绘画、雕塑和文学作品中几无儿童的踪影;另一方面,古希腊有“学校”,古罗马有“羞耻”的观念,两者区分了孩童与成人。但到了中世纪,“儿童”和“童年”却消失了。因为“中世纪的孩子身处在一个以口语沟通的世界里,生活在一个跟成人一样的社会范围,没有分离机构加以限制”。但随着电子媒介兴起,成人与儿童再度共享知识。成人眼中的孩童禁忌与知识世界毫无保留地向儿童开放。故此,“童年”在当代又消失了。波兹曼的观点固然惊世骇俗,可他的论述毕竟多依二手史料、疏于论证。不过,波兹曼的著作毕竟是抛砖引玉,足证童年研究的前景与价值。
然而,中世纪历史文献中有关儿童的史料相对匮乏,史学家往往视其为畏途。在这方面,有法国历史学家菲力浦·阿利埃斯在其《儿童的世纪》、英国历史学家尼古拉斯·奥姆在其《中世纪的儿童》中,分别以中世纪的欧洲大陆和英格兰为研究对象,对此做了各具特色的剖析,但他们的结论却迥异。
阿利埃斯认为:“在中世纪社会,儿童观念并不存在。”例如,一五六六年,法国出版了一部《万事大全》,该书原系拉丁文,是拜占庭帝国十三世纪的拉丁文文献汇编,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多卷本图书。其中,它将一个人的“生命年龄”大致划分为“童年期”“稚嫩期”“青春期”“青年期”“晚年期”“老年期”。每个阶段有其具体特征,但这些特征都是以人的生理表现为划分依据,并无太多社会概念的特征。此外,阿利埃斯还从服装、游戏和羞耻心三个方面分析了中世纪孩童。他的研究表明,从服装层面看,“中世纪没有什么服装区分儿童和成人”;在游戏方面,除三四岁的孩子有少量属于他们的游戏外,“儿童与成年人玩一样的游戏,有时是孩子与孩子玩,有时孩子与大人一起玩”;中世纪的孩子毫无禁忌,成人世界没有对未成年人封闭的话题。由此可见,中世纪的“儿童”没有童年,社会事实层面的“儿童”也不存在。
然而,尼古拉斯·奥姆却认为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已经形成了独立的儿童观念。首先,奥姆批评了阿利埃斯著作中所征引的文献较为局限,“除了绘画、雕塑和一些十五世纪(主要是文学)的记录外,几乎没有使用中世纪的资料”。其次,奥姆讨论了中世纪的英格兰儿童如何有童年,并且是如何构成了独特的人口群體的。他从中世纪孩童降临人世起,勾勒了他们的家庭生活、面临的危险和死亡困境,并从童谣、韵诗、儿歌,以及他们的游戏玩耍、参与教会活动、阅读等面向呈现了中世纪孩童生活的诸种场景,丰富了读者的眼界。他说,根据中世纪流行的古代作家的观点,认为当时已经具有了独立的胚胎观念:胎儿是出生前的一个独特状态。婴儿出生之后的洗礼对当时的人来说也很重要。洗礼的仪式将礼拜传统和神学意义奉为神圣,用拉丁语通过仪式产生影响,以可见的方式确立了基督教的地位,在当时的宗教生活中至关重要。另外,根据当时的编年史、教会仪式书和教区登记簿等材料的记载,中世纪父母对孩子的生日颇为关注,并且也在有意识地记录孩子的生日。在婴儿护理方面,奥姆发现许多家庭会雇佣乳母,乳母一般是地位略低于雇主家庭的已婚妇女;并且在较为富裕的家庭,乳母一般还有专职的助手,即专门负责摇晃摇篮的“摇手”。当时还有了各种专门为照料婴儿生产的器具,包括摇篮和裹布等等,以及专门属于儿童的食物——牛奶。奥姆还研究了过去被忽视的贫穷儿童的抚育情况,发现他们一般仰赖于家人救济或者公立医院。与现在的情况不同,中世纪的医院更多的是慈善和救济而非医疗机构,因此不少儿童依靠医院生活。最悲惨的孩子往往以流浪乞讨为生,只有偶尔的私人慈善和地方性的救济法案能稍稍改善一下他们的生活。通过这些论述,奥姆让我们了解了中世纪英格兰家庭生活及婴孩的大体情况,为进一步回答“中世纪的‘儿童是否有童年”这个问题打下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解答中世纪的儿童是否有独立的童年文化,奥姆试图从童谣、游戏、阅读等几个侧面阐释这个问题。他搜寻了不少中世纪的手稿,搜罗到不少童谣、儿歌和韵诗,证明了中世纪已有独立的儿童文学。在游戏方面,奥姆发现了两部与之相关的书籍:一部是十五世纪中期(一四四〇)的词典《儿童宝库》,由多明我会修道院的隐士杰弗里编写。这是一本英语-拉丁语词典,其中收录了不少玩具和游戏的名称,杰弗里将其命名为“儿童游戏”。还有一部是一五一九年威廉·霍尔曼的《庸俗集》,是一本用英语、拉丁语双语写作的小百科,将“运动和游戏”单列,描述了骰子、纸牌、打猎、钓鱼、游泳等具体项目。此外,当时的书中,还记载了摇铃、风车、陀螺、玩偶等专门面向儿童的玩具。另外,一年之中也有不少属于儿童的节日,比如大斋节、祈祷日周、圣灵降临节、仲夏节、万圣节、圣尼古拉斯节和悼婴节,等等,不一而足。此外,奥姆还注意到了当时已有不少专属于儿童的戏剧活动,在社会各个层级中都颇为流行。他在儿童的阅读经验方面的研究尤为突出,并借此彰显了一个不同于成人世界的儿童阅读世界。他发现,当时的儿童和今天的儿童一样有许多共同的思想和兴趣:他们对口头和书面的文字游戏有反应;他们喜欢动物,并将其想象成人;他们听说了像战争和叛乱这样的政治事件;他们对魔法和超自然现象很感兴趣;他们也互相模仿,嘲笑不受欢迎的职业和种族。此外,奥姆还发现中世纪晚期陆续出版了众多面向儿童的书籍。除了面向儿童的神话、传说等文学作品外,很多以增进儿童智慧、强化儿童道德为目的的作品也被大量印刷。早在十四世纪后期,英格兰就出现了越来越多专为儿童创作的文学文本,它们的题材包罗万象,包括航海、礼仪和狩猎等等。因此在十五世纪后期印刷术传入英格兰以后,最初印制的文本中就包含了大量的儿童文学作品,其中不少文本还被重印多次,足见其受追捧的程度。在这方面,威廉·卡克斯顿着力尤多。他五十六岁之前一直在欧洲大陆经商,一四七六年,凭借商人的敏锐,他将古登堡活字印刷术引入英格兰,受到英王的礼遇,将印刷所开在了威斯敏斯特教堂。这一时期,他出版了专注男孩礼仪的《站在桌边的男孩》、儿童寓言故事《马、鹅、羊》和《列那狐的传说》、传授智慧与高雅行为的《高塔骑士之书》(卡克斯顿译为英文)、故事书《杰森》(由卡克斯顿自法文译为英文)和《伊索寓言》,并配以木刻版画以吸引儿童。在他之后,温金·德·沃德、理查德·平森等印刷商出版了《修士与男孩》和《罗宾汉的一次小冒险》等儿童文学作品。这些作品大多是页数不多的折叠小册子。如卡克斯顿一样,他们都为这些小书加入了木刻版画。据此,奥姆认为,儿童和青少年在一五〇〇年前成为重要的读者和听众群体,并且是作家、出版商和父母创作的文学作品的目标读者。通过这些方式,奥姆建立了一个整全的中世纪儿童文化世界,有力地回应了阿利埃斯的观点。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两者的观点呢?应该说,阿利埃斯和奥姆的研究各有侧重,从不同的层面向我们展现了中世纪儿童的状况。阿利埃斯的视域颇为宏阔,纵览全欧,甚至一度涉及北非;而奥姆则专注于英格兰,甚至未尝探讨威尔士和苏格兰。阿利埃斯的史料大多依赖中世纪的图像和近代的文学作品,而奥姆在史料方面更胜一筹,涵盖了中世纪英格兰史的几乎全部史料类型。在论题上,阿利埃斯选择了服装、游戏、禁忌、教育和家庭等几个重点问题来反映中世纪欧洲对儿童的认知,而奥姆则是依照儿童生命的阶段顺序依次展开。可见,奥姆和阿利埃斯的著作各有所长。阿利埃斯强于开宗立派、标新立异,奥姆则长于深耕细作、见微知著。两本书的差异充分向我们展示了中世纪儿童问题的复杂和有趣,也吸引了未来的学者在这方面再接再厉。
(《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法]菲力浦·阿利埃斯著,沈坚、朱晓罕译,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三年版;《中世纪的儿童》,[英]尼古拉斯·奥姆著,陶万勇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二三年版)
来源:本文转自《读书》202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