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界信息 > 阅读正文
学界信息|INFORMATION
“全面实施宪法背景下的法律保留原则”研讨会举行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10 12:28  点击:500

10月30日,“全面实施宪法背景下的法律保留原则”研讨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征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刘素华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柳建龙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等受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屠振宇教授、李蕊佚副教授以及林家睿讲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南开大学屠振宇教授主持。在开幕式阶段,屠振宇教授对五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期望此次研讨能促进南开宪法学科的建设。

南开大学李蕊佚副教授围绕《论法律保留原则对授权改革试点立法的约束》这一题目,提出授权试点也应受到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

内容分为四个板块:第一部分论证了授权试点是授权立法的新形式,也应受到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第二部分探讨了授权试点的法律依据,表明立法法第12条和第16条可以共同作为创制性授权试点的法律依据;第三部分则阐明,在“授权明确”层面,授权决定中的“目的”“原则”“范围”“期限”“暂时调整的法律”明确性有待提高;第四部分涉及授权试点的事项范围。南开大学林家睿老师以《论公立高校校规中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为题,从大前提、小前提、解决办法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在评议环节,刘素华教授肯定了李蕊佚副教授和林家睿老师论文的研究价值,并结合自身的写作经历,就调整建构符合时代背景的话语体系向两位老师提出了建议。陈征教授提出,法律保留原则的研究应在个案中进行具体分析。李忠夏教授对陈征教授的观点表示赞同,并提出法律保留原则在中国语境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柳建龙教授认为,研究法律保留原则时应对其进行系统梳理,并区分具体领域开展深入挖掘。王锴教授强调,相对法律保留和特别权力关系(比如高校)中的法律保留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值得深入研究。

研讨会闭幕式由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主持并总结。宋华琳教授表示,法律保留原则应就其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开展进一步研究,期待各位学者产出更多、更真、更好、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来源:法治网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