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2024年沙滩青年论坛“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系列讲座第八讲近日在京举行。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刘志鑫以“宪法视角下的家庭成员虐待罪”为题作学术报告,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主持讲座。
报告从家庭成员虐待罪的真实案件出发,围绕立法目的、保护对象等方面从宪法和刑法角度展开分析。刘志鑫介绍了2015年刑法修正后虐待罪的体系化成果以及近期受到高度关注的真实案件,并对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不同观点进行梳理。刘志鑫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现实发生巨大变化,婚姻、家庭、妇女等法律概念的具体内涵也随之发生巨大变迁。在传统社会中,妇女与家庭形成了紧密的耦合关系。但在工业化社会,妇女与家庭的耦合关系开始变化。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国家既有义务保护家庭中的妇女,也有义务保护家庭外的妇女。相较而言,刑法第260条家庭成员虐待罪的保护对象主要集中在作为家庭成员的妇女。通过刑法学和宪法学的交叉研究可以看出,宪法与刑法有必要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维度上沟通协调。
刘志鑫指出,宪法第49条是一个内涵丰富、结构复杂的条文。婚姻、家庭、老人、妇女和儿童都是国家应当保护的对象,立法者在制定具体法律时需要在多元复杂的价值之间权衡调和,重视国家保护义务与平等原则的结合。宪法在规定“禁止虐待”的同时,区分了老人、妇女、儿童三类群体。立法者在修改刑法时,可以根据这三个群体的具体差异予以分别保护。
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青年科研人员共30余人参加论坛。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围绕罪刑法定原则、国家保护义务、妇女的宪法地位、虐待罪的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来源:中国法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