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推动经济法学高质量发展,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建构中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研讨会暨第39期经济法30人论坛”,拟于2023年10月21日在广州召开,诚邀广大专家学者参加。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建构中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一般原理;
2.中国式经济法治现代化的一般原理;
3.构建中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的方法论体系;
4.中国自主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体系研究;
5.中国自主经济法制度知识体系研究;
6.中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主体性、原创性理论与反思;
7.中国自主经济学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具体构建;
8.其他与中国经济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相关的法哲学问题。
二、参会论文提交
1.论文选题必须与本届论坛具体议题密切相关,论文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逻辑性强,且尚未发表。
2.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0字,一般不超过20000字,并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注释体例采取页下脚注,编号格式为圆圈符号,编号方式为每页重新编号。论文首页脚注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务)、学历、联系方式。
3.标题采用三号黑体,摘要、关键词采用小五号宋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
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请将论文和参会回执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论坛专用邮箱jingjifa30@163.com。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中国自主经济法学知识体系研讨会论文+作者名”。
三、会议时间
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会期一天。
2023年10月20日报到。报到宾馆: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中心酒店。
四、会议地点
广州市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不收取一切会务费、资料费。会议承办单位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承担受邀参会代表的膳食、住宿和往返交通费用。未受邀参会代表免收膳食费,但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敬请自理。为了鼓励并提携年青学者,对于在读的博士生或博士后撰写的优秀论文,承办方将免费提供差旅与住宿费。
六、负责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承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华南仲裁创新与法治发展研究院
七、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秘书:刘 凯(华南理工大学),电话:13711588338
刘 盛(华南理工大学),电话:13590165881
会务协调:陈 婷(华南理工大学),电话:18665005032
论文收稿:郭创拓(华南理工大学),电话:13849116273
总协调:
陈征楠(华南理工大学),法理学,电话:18680299653
胡 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法学,电话:13268033289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谨祝工作顺利、健康如意!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3年8月26日